2005年9月4日 星期日

不義的管家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5/09/04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今天我們在主日崇拜中再一次從“不義的管家”的比喻中學習如何作一個聰明的管家。一般的正統解經家都主張財主預表上帝,管家是我們。因此,解經的重點都放在探討這位管家的不義與聰明。

在預備這篇講章時,我讀到一篇非常特別的解經,Justin-S.-Ukpong (The-Parable-of-the-Shrewd-Manager(Luke-16:1-13):An-Essay-in-Inculturation-Biblical-Hermeneutic,-Semeia-73:189-210,1996),他從西非國家被高利貸剝削的貧農角度以及耶穌時代奴隸管家制度的歷史背景以及路加福音的文學背景來重新解讀此段經文。這是我以前從來沒有想過的角度,我覺得非常有興趣,在此與大家分享。

“不義的管家”的比喻是被放在“無知的財主”(路12:13-21)以及“財主與拉撒路”(路16:19-31)之間,前者指出只會累積財富者之短視無知,後者說明不知幫助窮人者之死後報應。前者的財主有他的雇工,後者的財主有他赤貧的鄰舍。“不義的管家”中的財主,則有他雇用的管家以及負債累累的貧農。這位管家介於高利貸財主與負債貧農之間,為財主掌管高利貸的地下錢莊業務。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是不可以從事高利貸謀利(出22:25; 利25:36=37; 申23:19-20)。當一切都很順利時,管家身處於此經濟不公義剝削社會制度中享受他白領階級的舒適生活。

那裡知道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人向財主誣告(διαβαλλω)他虧損財主的利潤。財主並沒有查明真相或給這位管家說明辯護的機會,未審先判,立刻將他解雇並命令他交清帳目。管家在此晴天霹靂的打擊之下,百口莫辯。他發現自己面臨耕地無力氣、討飯無臉皮,走頭無路的困境。他並沒有因此而絕望放棄,反而抓住他最後還當管家的職權機會,將那些債台高築的貧農的高利部份一筆勾銷。他這樣作不只獲得貧農的感恩與認同,將來在他落難時會對他投桃報李給與幫助,連他的主人在獲知此消息時,雖然明知管家讓他虧損更大,但是因為這是地下錢莊業務,啞吧吃黃蓮有苦難言,也讚嘆他的聰明伶俐。

這位管家在自己面臨存亡危機時,醒悟過來,在他的職權範圍內盡他所能的去挑戰高利貸的經濟不公義剝削社會制度。他的免債作為在此剝削社會制度之下享受不義利益的財主看來是不公義的,但是在耶穌基督的天國倫理中,“免人的債”正是天國的公義。這位管家的醒悟與悔改和稅吏撒該互相輝映。撒該在招待耶穌與祂的門徒之後,受了耶穌天國福音的感召,隔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當眾宣告他要變賣財產的一半來幫助貧窮人,如果他過去有對人剝削榨取不當之利,他也願意賠償四倍。主耶穌很高興的說,今天救恩臨到這家。救恩不只是將來死後靈魂上天堂,在今生也會產生幫助貧窮的實際愛心行動以及賠償剝削的社會經濟公義。

從這個解經角度來看,這位不義的管家其實跟路加福音15章的浪子以及19章的稅吏撒該一樣,都是一位懸崖勒馬、浪子回頭、蒙恩得救、因信稱義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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