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福音朋友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3/09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 是近年來被很多教會接受的傳福音方法之一。當年安得烈在遇到耶穌之後,就介紹他的哥哥西門與耶穌認識 (約1:41-42)。西門後來成為耶穌最得力的門徒 (路22:32),也是建立初代教會的柱石 (加2:9)。腓力則是去找到他的好朋友拿但業,告訴他彌賽亞就是約瑟的兒子耶穌 (約1:45),拿但業不相信拿撒勒這個小鄉鎮會產生什麼偉大的宗教領袖,但是他卻在耶穌進行一次對話之後完全改變了他的想法,也成為耶穌的門徒 (約1:47-49)。

與過去教會傳福音的方法來看,傳統的露天佈道法以及大佈道團佈道法可以一次接觸最大量的慕道友,而且如果由一位很有佈道恩賜的佈道家來主講,會對很多慕道友產生很大的影響;再加上感人肺腑的福音詩歌演唱、現代影音設備的特殊效果、大量群眾聚集所產生的群眾互動心理,可以在短期間內帶來許多的決志者。這個方法的缺點在於:動員許多教會、龐大的經費、會後的跟進栽培都需要有很好的安排,而且慕道友的邀請與跟進常常也是靠着眾多信徒的親朋好友間的人際脈絡管道。

逐家訪問佈道法與個人談道佈道法與前者不同在於訓練眾多的信徒,親身學習如何與陌生人在很短的個人接觸互動中帶領對方做決志禱告。這個方法的優點是:不必依賴有名的大佈道家、不須安排巨大的佈道場所、不會帶來龐大的經費負擔、信徒皆祭司神學的落實、一對一的個人化接觸、地毯式普遍性的福音觸角。這個方法的缺點是:制式化的福音內容、決志後的跟進不易、侵犯別人隱私的顧忌、福音被商品行銷化等等。這個方法也都會強調在進入福音主題以前,要設法與對方建立起碼的個人性友誼關係。

生活型態佈道法與友誼佈道法強調每個信徒在自己已有的人際關係脈絡中成為基督福音的見證人。首先是先建立我們個人與上帝之間親密的朋友關係。讓我們跟摩西一樣,與神常有面對面講話的親暱互動;讓我們學習亞伯拉罕的腳蹤,在每天生活中對上帝完全信靠順服。我們如果與神建立這樣的親密朋友關係,我們的生命將被上帝的愛來轉變 (transformed by the love of God)。我們不只會盡己愛神,我們也會愛鄰如己。如此,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都會不知不覺地散發出基督馨香之氣,吸引我們週遭親朋好友的注意與羨慕。這就是生活型態佈道法。如果我們的親朋好友對我們的生活型態產生羨慕,他們就可能會好奇地詢問我們如何才能進入如此美好的生活型態,這就是我們為主作見證的好機會。因此,生活型態佈道法所強調的是,我們傳福音的重點是在於我們的生命必須先成為福音,我們的生活表現必須活出福音的實際,如此,我們先“是見證” (be a witness)。這是長期撒種的過程。當朋友向我們發出問題時,是我們收割的時候,我們已經預備好要將耶穌的故事分享給我們的朋友,這個用口分享的動作就是 “作見證”(do a witness)。

友誼佈道法則強調我們要靠主耶穌的愛與尚未認識主耶穌的朋友建立更深沉的友情關係。我們願意真誠的去尊重並瞭解朋友的信仰與價值體系、願意發時間與朋友共處聊天、體諒並同理朋友的心情起伏、付代價幫助朋友解決困難。我們會為朋友的困難在主耶穌面前迫切代禱,求主施恩幫助他。但是我們不會將這個寶貴的友誼工具化,成為只是傳福音的管道。我們不會將自己的信仰絕對化,以得勝征服者的姿態 (triumphant conqueror) 來與朋友爭辯。我們在堅持自己信仰的同時,也願意尊重朋友的信仰。我們在與朋友分享自己的信仰經歷的同時,也願意洗耳聆聽朋友分享他的信仰經歷。我們不會將耶穌基督的福音商品化,不會將傳福音扭曲成為傳銷的過程。我們願意學習主耶穌的榜樣,成為每個人的好朋友。

2008年2月24日 星期日

友誼(friendship)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2/24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友誼是大家都很珍惜的關係資源。但是關於友誼的內涵則隨著時代與文化背景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詮釋。

在西方有關友誼的傳統詮釋最有名的是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在其著作Nichomachean Ethics 有關友誼 (philia) 的討論。亞里斯多德認為,友誼應該包含三個成份:享受陪伴共處、實際互相幫助、共同追求良善。

在這三者之中,建立在享受陪伴共處的友誼是最容易改變或消失,因為興趣或是感官之快樂 (sensory pleasure) 常常是變幻無定的。興趣社團或是年青人間的友誼常常會建立在這種稍縱即逝的享樂主義 (hedonism) 之基礎上面。

建立在互相幫助的友誼也是短暫的,因為當處境轉移而須要對方幫助的情況消失時,這種建立在對方有實際幫助 (practical help) 價值的友誼也就會跟著淡化褪色。在職場上或是較年長者間之友誼比較容易建立在此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之基礎上面。

亞里斯多德認為,在三種友誼的基礎當中,共同追求良善的友誼最為堅固,也最能夠歷久彌新。這是最理想完美的友誼。因為這種友誼的參與者本身是良善的,彼此也被對方的良善所吸引,並且他們友誼的主要目的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來幫助對方在良善上面繼續成長。前兩者友誼的動機偏向自我中心主義 (egoism),其友誼的本質偏向工具主義 (instrumentalism)。這種友誼的基礎是建立在朋友人格的良善本質 (essential goodness),而不是前兩者的友誼是建立在朋友所擁有的附加功能 (incidental function)。更進一步而言,這種良善本質同時也是會令對方感到快樂,而且也會幫助對方在良善上面不斷成長,所以,建立在共同追求良善基礎的友誼,同時也有享受陪伴共處以及實際互相幫助的功能。這種友誼是永恆的,也是完美的,是最高形式的人間友誼。這種友誼在人世間是罕見的,因為擁有完美良善品格的人並不常見。

這種友誼的形成也是須要較長久的時間,因為,人與人之間須要經過相當時間彼此傾聽與傾訴的親密互動才能逐漸瞭解彼此的人格本質並且產生互相的信任。Suzanne Stern-Gillet主張這種友誼是全人對全人之接納與尊重。Ray Pahl 認為這種友誼就像一面完美的鏡子,讓我們從朋友身上看到自我本質的投影。

這種友誼願意發時間去發掘並欣賞對方的品格優點,是可以建立互相的同理心 (empathy)。這種友誼也可以為了成全對方的良善而願意自我犧牲,具有利他主義 (altruism)。這種友誼可以尊重並珍惜對方的獨特性 (uniqueness),並且也會尊重並珍惜自己的獨特性,因此,在互相幫助對方於良善上面不斷成長的過程中並會同時保持彼此的獨特性。如此,這種友誼會將彼此的互動與關係帶到保持各自獨特性下的和諧的合一 (harmonious unity) 而不是消滅彼此差異性後的完全的同一 (complete uniformity)。
主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時告訴他的門徒說,他不把門徒們當為奴僕,乃是視同朋友。主人與奴僕之間是有很明顯的地位與權柄的落差,朋友之間是彼此平等的互相尊重。奴僕對於主人的命令只有毫無選擇的順服的責任 (the obedience of duty),朋友之間的的順從乃是經過親密的溝通過程而瞭解對方的期待與動機,並且是出於愛的動機而作出為了成全對方心意而願意放棄自我權利的抉擇 (the obedience of love)。主耶穌的期待與命令就是要他的門徒們能夠效法他對門徒們的愛來彼此相愛而建立最完美永恆的友誼圈 (the circle of perfect friends)。十七世紀從英國開始,由喬治福斯 (George Fox) 所發起推動的貴格會 (Quakers) 是將這個精神發揚光大的教會團體,他們自稱為“朋友的宗教團體”(the 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

各位親愛的和平兄姐,但願我們都能夠成為上帝的好朋友,也是主耶穌基督的好朋友,也願意學習主耶穌對我們的愛來彼此相愛而成為彼此最好的屬靈朋友 (soul friends)。

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

親愛的和平弟兄姐妹,平安: -- 黃雅慧 神學生

寫作於2008.02.17
作者:黃雅慧神學生

親愛的和平弟兄姐妹,平安:

自從上帝拯救我,使我得以受洗成為基督徒之後,我特別喜歡逾越節的故事。我看見的不是摩西接受呼召,成為上帝特別選召、拯救以色列的僕人。也不是看見被呼召成為摩西的發言人亞倫,成為摩西最忠實的同工。也不是在婦女中特別耀眼的米利暗,帶著以色列百姓唱著歡樂、頌讚的詩歌。我看見自己就像是以色列的百姓,在歷代安逸的生活中,早就不認識拯救的主,直到生活被逼到谷底,生命失去了方向,才想起,原來還有一個充滿恩典的上帝可以呼求。

從小在傳統家庭成長,我的父親薪水微薄,要照顧八個人的大家庭,除了基本開銷,實在是連上學的費用都很吃緊。但是,父母親總是以讀書是唯一的財富,鼓勵我們這些孩子要努力讀書。母親甚至說,「爸媽雖然不能給你們什麼,但是只要是讀書,我們咬緊牙根也會支持你們。」在父母的鼓勵下,雖然沒有補習也順利的考上政大。爸媽總是逢人就說,我這個女兒能力很好,只要他肯做的沒有做不到的。我也在心裡告訴自己,考上國立大學就是成功的保證,我要幫助家人脫離貧窮的生活。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人生和成功是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我相信天助自助者。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上天也會幫助我的。這時候的我很驕傲、很自信,認為自己什麼都做得到,直到我談了一場戀愛。

戀愛的過程很辛苦,為了堅持自己對愛的選擇,我失去了朋友的認同、我失去了家人的關心,甚至我失去了學校課業的學習水準。單純的以為只要擁有這份愛情,我就擁有全部的世界。沒想到,最後我連這份愛情都失去了。沒有親情、友情、愛情和學習成就感的我,突然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我,找不到自己。整整有一年多的時間,我的生活像是行屍走肉,想要振作起來,卻是做不到。我的內心好想求救,卻是求救無門。那段時間我見廟就拜,求神問卦也沒有答案。直到大學畢業典禮的那一天,我的室友即將離開學校,他告訴我說:「雅慧,看你這一年很辛苦,我不能幫助你什麼,如果你願意試著禱告看看,耶穌會給你一個意想不到的答案。」就是這麼一個聲音、這麼一段話,讓我遇到了耶穌。原來,當我都不認識自己、不愛自己的時候,還有耶穌在。耶穌他認識我,他愛我。就在禱告中我感受到那份真實的存在,原來耶穌他一直都在我身邊。

認識耶穌之後的生活真的非常地奇妙。耶穌讓我看見了三個應許,我回到家中和家人恢復了親情,我參加了同學會和同學恢復了友情,我遇到了李媽媽帶我到教會,幫助我更多的認識這份信仰。在我的內心有一股神奇的力量,鼓勵我持續到教會去,後來我才明白那是聖靈的工作。在教會中我獲得弟兄姐妹的接納和鼓勵,我才發現上帝為我預備了一個更大的家庭。這個家庭是為我的屬靈生命預備的,我需要重新學習這個家庭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此時,我必須勇敢的做一個決定,那就是相信主耶穌為我預備的就是最好的,我必須受洗。

一旦決定成為基督徒,我必須瓦解過去舊的價值觀。就是連週六參加團契、週日作禮拜,不能參與家庭的活動都要學習如何和家人協調。以及逢年過節的祭祖、祭祀活動,都要先取得家人的諒解。感謝上帝的是,這些看來在人是難以解決的問題,上帝都一一的為我解決。我深深的感受到親近主耶穌的那份甜蜜,如同雅各書4:8說的,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尤其當我進入信仰的新生活之後,我常常將生活面臨的問題放在禱告中,迫切的為我和家人的關係禱告。我發現上帝改變我和家人說話的態度,比較溫柔、比較有耐心、也比較願意去傾聽家人反對的意見。原來上帝連我的性情、態度、想法都可以改變。

身為第一代的基督徒,不可否認的,我仍常常為過去的生活感到矛盾。其實很多舊的習慣也很好阿,就像是我喜歡去旅遊,可以置身在上帝的創造中。我喜歡看電影、看歌劇,從這些創作和演出中去思考人生。可是成為基督徒之後,我愈來愈少有時間去做這些事情。我的時間總是被切割,要分配給教會的弟兄姐妹,又要分配給我未信主的家人和過去的朋友。忍不住我還是和上帝抱怨,就像是以色列百姓出了埃及,在曠野抱怨沒有食物、沒有水,還不如讓我們再回到埃及做奴隸一樣。當我和上帝大聲抱怨時,卻得到溫柔的回答,說,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原來上帝也忍受我的抱怨,等待我在這份信仰中慢慢長大成熟。就像是上帝降下嗎哪和鵪鶉餵養以色列人,用火柱雲柱在白天黑夜帶領道路。上帝忍受多少以色列人的悖逆,只是為了等他們回轉過來,就搭救他們。上帝對我的忍耐也是如此,祂允許我在舊有的生活中慢慢地走向新的生活。

今天,上帝在我身上最大的神蹟,就是讓我的家人和朋友可以慢慢的認識我的信仰,甚至還可以帶著他們一起禱告。經過多年為家族、為朋友的代禱,我發現在我的身旁出現了一個個信主的親人和朋友。上帝讓我看見,在我的家族中,我的信仰並不孤單。我所要做的就是順服祂的帶領,不斷的在祂的話語中去親近祂、等候祂。我相信上帝的愛將會帶領我的家人回到祂的面前。

感謝上帝帶領我進入祂的新生活,就是一個生命被改變、充滿感恩、依靠順服的生活。希望透過這次逾越節期的分享,邀請弟兄姐妹一起進入上帝賜福的新生活,共同領受上帝這份豐盛的愛。願一切的榮耀頌讚,全部歸給我們的父上帝!

2008年2月10日 星期日

新誡命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2/10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主耶穌在要被出賣去釘死在十字架的最後一夜,將跟隨他三年多的十二位門徒聚集在耶路撒冷的某座樓房上。根據共觀福音 (synoptic gospels, 也就是馬太、馬可、路加福音) 的記載,耶穌在這個最後的晚餐中,為他的門徒設立了聖餐的聖禮典。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6-28)

只有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讓我們看到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除了設立聖餐的禮典以外,還為每一位門徒洗腳,並且還交待他們以後要彼此洗腳 (約13:4-15)。在洗完門徒的腳之後,耶穌語重心長的嘆息道:今天晚上,就在我所洗的這些腳當中,就在和我同桌吃飯的門徒當中,會有人用被我親手洗過的腳來踢我 (約13:18)。雖然耶穌一再的用各種間接暗示的方法,來給予想要出賣他的猶大機會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但是猶大似乎以經豁出去了,他吃了耶穌所蘸的一點餅之後,就離開最後晚餐的現場。他那雙剛才被耶穌親手洗乾淨的腳,又被他所踩踏那出賣耶穌的腳步所弄髒了 (約13:30)。聖經說:那時是夜間了。猶大走上了黑夜中的不歸路。

猶大離開之後,耶穌知道,十字架的陰影已經逐漸向他籠罩過來,他就要被拘提離開他所摯愛的門徒。他這三年多的時光帶領這些門徒,到處傳揚的天國福音,就要交棒給這留下來的十一位門徒去繼續傳揚。他以前所教導他們的愛人如己的大誡命,必須被提升到彼此相愛如主之愛的新誡命。只有以新誡命精神所建立起來的團隊,才能夠完成將這天國福音傳到地極的大使命。大誡命是以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的目標。新誡命則是必須依靠主的愛來彼此相愛,並且是以主的愛來做為彼此相愛的目標。

新誡命的開始是主對門徒的愛。約翰福音在最後晚餐的開始前說: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約13:1)。這種愛到底的愛成為主的門徒彼此相愛力量的泉源。因此,主所最愛的門徒約翰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壹4:19)。主耶穌對門徒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約15:9)。所以要遵守新誡命的第一步是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裡面 (猶1:21)。我們要如何才能保守自己常在主的愛裡面呢?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約15:7)。我們要常常讀神的話語,把神的話語當成食物吃了 (耶15:16),並且將神的話語存記在心裡 (詩119:11),而且願意靠主的力量來遵守祂的新誡命來彼此相愛,如此,就能夠常常在神的愛裡面 (約15:10)。主所要求我們的彼此相愛,並不是像大誡命一樣用對自己的愛作為標準來衡量,而是用主耶穌對門徒的那種瞭解、鼓勵、尊重、代禱、託付、犧牲、挽回、親近、服侍、成聖的愛來彼此相愛。而且這個新誡命並不像大誡命那樣,我們一直扮演那位不斷付出去幫助鄰舍的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角色。我們也要學習去扮演一位須要承認缺乏軟弱而接受別人幫助的被愛的角色,如此,彼大誡命的愛人如己的單向施捨才能轉變成為彼此相愛的雙向交流。主耶穌還應許我們,我們如果真的學習去實踐這個彼此相愛如同主愛的新誡命,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14:21) 我們將更進一步、更親密的認識我們的上帝,而且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14:23) 我們可以更深的享受與神同在的滿足喜樂 (約15:11)。我們也可以活出主的門徒的標記。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這種三一真神彼此相愛以及主的門徒彼此相愛的互動將會將我們吸引進入三一真神的完全合一之中。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3)”世人將不只會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或是知道主耶穌真的是神所差遣來世間的救世主,而且世人會因此而願意也來信靠這位愛我們、為我們犧牲捨命十架的救主 (約17:21)。如此,我們就可以多結福音的果子而歸榮耀給上帝 (約15:8),我們也可以完成主所交託給我們的大使命了。

2008年2月7日 星期四

猶太人的新年與贖罪日 -- 曾昭瑞 牧師

寫作於2008.02.07
作者:曾昭瑞牧師

如果我們仔細考查聖經,就會發現。一開始舊約中的猶太人似乎沒有特別過新年的習慣,聖經主要的歷史學家都沒有特別提到這個節日,也沒有說到在新年裡如何守節。但是在新約時代,我們發現新年就成了一個值得慶祝的日子。

猶太人是一個使用陰曆的民族,不過他們的新年很特別,與一般民族的新年都不太一樣。早期猶太人的新年是在提斯利月,也就是陽曆的九、十月之間,但是到了出埃及事件之後,猶太人就把新年改到了尼散月,也就是陽曆的三、四月間。(出十二2)

在被擄時期間,猶太人的新年又起了變化,他們把新年又改回到秋天舉行,一些學者研究後認為,這很可能是猶太人受到巴比倫曆法的影響。所以猶太人在這個影響之下與巴比倫人一樣選擇了在現在我們所使用的陽曆九、十月間慶祝他們的新年。

一開始在聖經時代,猶太人並沒有特別在一年之初舉行特別的慶祝;但是到後來,猶太人把新年和贖罪日連結在一起,並稱這一段時間是「敬畏日」。而贖罪日則是在新年過後的第九天。

贖罪日在猶太人的宗教裡有著非常特別的意義。聖經形容耶穌在這個宗教的禮儀上,完成了大祭司的工作。這是一個屬靈的節日,因為這個日子是那麼的重要,以致於人們只要說到「那日」,一般的猶太人就會知道所指的是什麼日子。因為「贖罪日」是猶太人要反省過去,舉國懺悔,向上帝祈求赦免悔罪。經過深切的懊悔與嚴肅的反思之後,人們再接著去參加住棚節。

對於猶太人來說,贖罪日是一個讓人從日常生活當中停下來的一個節日,透過這個停止休息,人們有機會去反省自己在罪中的境況。每一個這樣做的人他們都會進一步地想到,整個國家的屬靈狀況。因為他們看自己是整個國家的一分子,自己所犯的罪,是國家屬靈光景的一部分。同樣的整個國家若陷入罪惡中,那麼他們也會覺得這是自己所該面對的罪惡。每一個人必須在贖罪日向上帝認罪,當他的罪被赦免時,他們國家的罪也同時地被赦免。
在這個日子,個人與祭司有著不同的責任,個人方面,每一個人都需要禁食一天,並且任何人都不可以工作。外表的表情必須是非常的嚴肅,不得有任何的休閒、娛樂的活動。若有人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規矩,那麼他可能會受到最嚴厲的制裁。

全年只有這個時間,大祭司才會進入至聖所。在至聖所裡,他會用牛和山羊混和的血來獻祭。其後,祭司會進行以羊替罪的儀式,這羊是抽籤選中的,依據舊約的記載,這羊叫「阿撒瀉勒」,是代罪羔羊的意思(利十六8-10)祭司要把雙手按在羊頭上,並向神承認以色列所犯的罪。這樣做是象徵著祭司已經把以色列的罪孽都歸到羊身上,他會再祈禱求神赦免。當儀式完畢後,羊就由預定的人帶到曠野無人居住之地。這行動是表記著羊已經擔當了以色列國和眾百姓的罪孽,上帝不會再記念這些罪(利十六21,22)沒有人可以照顧這頭羊,牠走了,牠也被忘記了。

然後祭司把手洗淨,又潔淨自己。當這些動作完成後,以色列的罪也就被赦免了。

2008年2月3日 星期日

大誡命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2/0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猶太人對世界最大的貢獻是他們的宗教信仰。猶太人宗教信仰的最大特徵是摩西所傳給他們的律法書 (Torah)。根據這本律法書 (Torah) (路24:44) [我們也稱為摩西五經] 的內容,拉比新萊 (Rabbi Simlai) 整理出613條誡命 (Mitzvot),記錄於他勒目 (Talmud) 中。

他勒目(Talmud)又根據希伯來字母數字學 (Gematria) 算出律法 (Torah) [תּוֹרָה] 這個希伯來字的字母所代表的數目總數為611。這是耶和華透過摩西向以色列人所頒佈的誡命總數。再加上以第一人稱開頭的十誡 (Decalogue) 中的前二誡 (出20:3-6),因此,在摩西五經共有613條誡命。

這613條誡命當中,拉比又把他們區分為 “須要去執行” 的 “正面誡命” (positive commandments) (mitzvoth aseh),以及 “禁止不可行” 的 “負面誡命” (negative commandments) (mitzvoth lo taaseh)。正面誡命共有248條,是一個男子身體所有的骨頭與重要器官加起來的總數,代表須要全身全力去遵行。負面誡命共有365條,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要禁止不可以做的誡命。這613條誡命根據內容,又可以再分為較為嚴重的誡命 (heavy commandments),以及較為輕微的誡命 (light commandments)。最為嚴重的三條負面誡命稱為 yehareg veal yaavor,就是寧可被殺死也不可以犯的誡命,這三條的內容是:謀殺、拜偶像、姦淫。

這613條誡命當中,有許多與祭祀有關的誡命,在第二聖殿被毀之後就無法再遵守了。將這些因為聖殿被毀而無法再遵守的誡命扣除之後,還剩下194條正面誡命以及77條負面誡命。 這些剩下的誡命當中,有26條誡命只能夠在以色列國境內執行。

由於猶太人的律法 (Torah) 數目如此多如牛毛,分類又這樣複雜,因此,常常會有外邦人前來嘲弄猶太人的律法以及以教導律法為己任的猶太拉比 (rabbi)。與耶穌幾乎同一時代有兩位很出名的拉比。一位是比較嚴厲的莎麥 (Shammai),另一位是比較溫和的希勒 (Hillel)。

有一天,一位外邦人就跑到莎麥那裡對他說:你那寶貝的律法,我只要金雞獨立的單腳站立就可以學會。莎麥拉比,請你在我還在單腳站立時把你所有的律法都教我吧! 莎麥憤怒的開口罵他:你立刻給我滾蛋!我才不會浪費時間去教你們這些嘲諷神聖律法的外邦人。莎麥掄起他的拐杖把那個人趕走了。

這個外邦人就氣吁吁的跑到另外一位著名的拉比希勒的家裡。希勒看他急急跑來,就出門迎接他說:請問您來訪,有何貴幹? 這個外邦人回答說:請你在我金雞獨立單腳站立時將你們的律法教導我。 希勒也看出這位來訪的外邦人並不是虛心來求教,而是存心來找碴並且要嘲諷律法與拉比的。但是希勒並不動肝火,溫和的對他說:你真的希望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學習這麼多的律法嗎?很好!我會盡我所能把我所知的律法在你金雞獨立單腳站立時教給你。請你仔細聽清楚,神聖律法的總結就是:你所厭惡的事情,你不要做給別人(What is hateful to you, do not do unto others.) 。這個來找碴的外邦人聽得目瞪口呆,向希勒說:你是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你是說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應該彼此親愛如同兄弟嗎? 希勒微笑對他說:是的,這就是全部律法的總結。其他的律法只是這條律法的註解。我的孩子,去吧!回去好好的學習神聖的律法。這個外邦人在離開之前向希勒說,我何時可以再來學習第二課呢?

由以上這個猶太人的傳說,我們可以知道,在耶穌的時代,請拉比用簡單的一兩句話,把律法中最重要的核心思想與總結表達出來是常見的一個現象。因此,有一位文士看見耶穌在聖殿,遭遇到法利賽人、希律黨人以及撒都該人向他所發出那些陷害或是詰難的問題 (可12:13-27),耶穌卻回答得很有智慧,不只讓他們抓不到把柄,甚至還讓他們啞口無言。所以這位文士就上前請教耶穌:誡命中什麼是第一要緊的。

耶穌的回答非常奧妙,耶穌既沒有從613條律法當中挑出一條來回答,耶穌把所有猶太人每天早晚兩次都要背誦的、大家都滾瓜爛熟的 Shema 朗誦出來: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申6:5)。這是以正面鼓勵的方式所表達的十誡第一條誡命。但是,耶穌又一口氣又從利未記19章的一大堆聖潔律當中將第18節的內容也背誦出來: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19:18)。如此就形成了愛神愛人的最大誡命。

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

大使命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27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耶穌基督在復活之後,被接升天之前,請他的十一位門徒前往加利利的某座山上會面。這一小群人來自加利利的鄉下,跟隨耶穌四處遊行傳道三年多的時間。不久前,他們所敬愛的老師才被羅馬政府判決釘死於十字架上的酷刑。風聲鶴唳、驚魂未定,他們又聽見兩位最親近耶穌的婦女,在耶穌被埋葬第三天清晨,氣急敗壞的從埋葬耶穌的墳地跑回來,用又害怕又興奮,顫抖的聲音告訴他們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經歷。她們一下子說在墳地看見了天使,一下子又說她們也看見了耶穌,這是否是她們過度悲傷,太想念耶穌之下所產生的幻覺經驗?但是她們異口同聲的強調,天使與耶穌都交待她們,要通知耶穌的十一位門徒趕到加利利的某座山上,因為,復活的耶穌將在那裡與他的十一個門徒會面。(太28:1-15)

這一小群人最後決定,遵照這兩位婦女的交待,在約定的時間到達了加利利的那座山上。他們終於看見耶穌從遠處慢慢的走近。看到他們所跟隨三年多的老師,於被釘死且被埋葬三天之後,居然如此活生生的出現在他們的眼前。他們對此的反應也是非常的複雜,他們一面俯伏敬拜死裡復活的主基督,一面內心又充滿了許多懸而未決的疑問。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坦然的接受他們的敬拜,並沒有拒絕;主耶穌也寬容的接納他們的懷疑,也沒有責怪。

主耶穌慢慢的走近他們,對這一小群又敬拜又懷疑的十一位門徒說出他在這世上最後的一句交待。這句交待被他的門徒馬太記錄下來,成為馬太福音的結尾。在教會歷史中,這句 “最後的使命” (The Last Commission) 被稱為 “大使命” (The Great Commission)。

這句 “最後的使命” 之所以被歷代教會學者稱為 “大使命”,是因為這是復活之後的主耶穌基督使用其最大的權柄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交待十一位門徒要去接觸最廣的對象 (萬民)、帶領他們的生命作出最高的連結 (歸入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下)、教導他們在實際生活中要對於主耶穌所有的命令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 作出最深的順服 (都教他們遵守)。主耶穌也給他們一個最長遠的應許 (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但是對於如何去接觸與帶領以及如何去教導以遵行的方法論問題,耶穌卻沒有提及。

如何達成大使命的方法論議題,初代教會的使徒們有的就學習耶穌用過的露天佈道法 (open air preaching) (太5:1; 徒16:13); 當地宗教場所佈道法 (religious institution preaching) (路4:16; 徒17:22); 宗教節慶佈道法 (religious festival preaching) (約7:37; 徒2:14); 個人佈道法 (individual evangelism) (約3:2, 4:7; 徒8:27); 醫療佈道法 (healing evangelism) (路10:9; 徒3:6, 12); 團隊差傳法 (mission team evangelism) (路10:1; 徒13:2)… 等等。
歷代教會對於如何達成大使命方法論的議題也是各自發揮創意、集思廣益、嘗試錯誤、揣摩學習。教會歷史中,隨著科技文明的進步,就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傳福音方法,來努力完成耶穌所交待的大使命。我們看見過的有:福音主日佈道法 (Gospel Sunday evangelism)、逐家訪問佈道法 (visitation evangelism)、分發單張或福音小冊子佈道法 (tract evangelism)、基甸會送聖經佈道法 (Gideon Bible evangelism)、街頭看版佈道法 (street poster evangelism)、個人談道佈道法 (personal evangelism)、電話佈道法 (phone evangelism)、大佈道團佈道法(crusade evangelism)、電影佈道法 (movie evangelism)、電視佈道法 (televangelism)、戲劇佈道法 (drama evangelism)、娛樂佈道法 (entertainment evangelism)、靈恩佈道法 (charismatic evangelism)、慈善救濟佈道法 (charity evangelism)、亨通佈道法 (prosperity evangelism)、生活型態佈道法 (lifestyle evangelism)、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細胞小組佈道法 (cell evangelism) 、部落格佈道法 (blog evangelism)…等等。其中有些佈道法我們可以認同或學習,有些佈道法我們有所保留或質疑。

最近我們教牧團隊在和平教會想要推動的是安得烈小組佈道法。我們所主要採用的是生活形態佈道法 (lifestyle evangelism)、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個人談道佈道法 (personal evangelism)、細胞小組佈道法 (cell evangelism)。我們相信安得烈小組佈道法只是上帝可以使用來幫助我們參與達成大使命目標的眾多方法中的一個方法。我們也是在嘗試中摸索學習,請大家替我們在主前代求。

2008年1月20日 星期日

大衛在挪伯的謊言 -- 曾昭瑞 牧師

寫作於2008.01.20
作者:曾昭瑞牧師

大衛到了挪伯(Nob)祭司亞希米勒(Ahimelech)那裡。亞希米勒戰戰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為什么獨自來,沒有人跟隨呢?」-- 挪伯(Nob)在哪裡?它在耶路撒冷之東約 2 公里,橄欖山北端 Mount Scopus 山的東麓,基比亞之南約 8 公里的山丘上,是一個祭司城。大衛既然不能躲藏在拉瑪的撒母耳家(撒上十九:18 - 24),又從好友約拿單那裡証實了「掃羅決意要殺他」(撒上二十:33),他在沒有藏身之所的情況底下,一路逃到挪伯祭司亞希米勒那裡。

按下文的記載,耶和華的會幕應該是在挪伯這裡,「基列耶琳人(Kirjath-jearim)就下來,將耶和華的約櫃接上去,放在山上亞比拿達(Abinadab)的家中,分派他兒子以利亞撒(Eleazar)看守耶和華的約櫃。」(撒上七:1)約櫃停留在亞比拿達的家 有五十至七十年(撒上七:2,撒下六:1- 3),並不在挪伯的會幕裡。

“亞希米勒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為什麼獨自來,沒有人跟隨呢?」這裡的「戰戰兢兢」和撒上十六:4「撒母耳就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到了伯利恆,那城裡的長老都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的「戰戰兢兢」原文是同一字。現在祭司亞希米勒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大衛,理由是什麼?大衛畢竟是掃羅王的女婿,平時出入一定帶有隨從,現在突然獨自來見亞希米勒,又是會幕之地,難怪亞希米勒會驚懼不已。這個時候,我們還是不敢肯定掃羅追殺大衛是否已經是公開的事,從亞希米勒接待大衛的這件事來看,他似乎還不知道。

「大衛回答祭司亞希米勒說:『王吩咐我一件事說:「我差遣你委託你的這件事,不要使人知道。」故此我已派定少年人在某處等候我』。」大衛為了解除亞希米勒的疑心,就佯稱是奉了掃羅王的命令前來,有秘密任務在身,全且還有護衛在某處地方等候。這樣算不算是說謊呢?大衛也是人,在“逼狗跳牆”的情況下,口出謊言以掩飾自己當時的狼狽相,我們不用過度地替大衛想理由或藉口,來解釋他這個「謊言」。他是真的說謊了。他不知道的是,幾句情急之下的謊言卻造成了祭司城挪伯裡的八十五個祭司和他們的家眷死於非命(撒上二十二:18 - 19)!

事實上大衛說的謊言,不是這一次,他一生說過不少謊,甚至裝瘋賣傻,以躲避追殺。(撒上二十2-3;8;12;撒上二十七10-11)甚至利用權勢來使自己得到好處。我們不必過度美化他,而是承認人都是不完全的,人都有他的缺陷。正因為連「合神心意的人」都是不完全的,所以我們更需要承認自己的罪,更需要救恩。

另外我們也不能以大衛可以說謊(善意的謊言)為理由,來解釋我們也可以說幾個無傷大雅的「善意謊言」,大衛說謊的代價是那伯八十五個祭司和他們家眷的性命。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說謊是被允許的,相反的「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箴十二22),十誡裡的第九誡就是「不可作假見證」。啟示錄二一8「一切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聖經也教導我們說「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弗四25)所以從大衛的這些舉動中,我們看到的是大衛的不完全,但是一個不完全的人,如果懂得依靠神、承認自己的軟弱、尋求神的旨意,是可以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相反的,我們不是說大衛可以這樣做,而成為我們的藉口與理由,而使自己處在一種有「前例可循」的軟弱中。如果我們以此為理由,那無疑是讓自己陷在罪惡攻擊的危險之中。

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

芥菜種的信心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1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信心是人類關係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孔子說:民無信不立 (論語顏淵七)。可見信心是人與人之間非常重要的元素。希伯來書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來11:6)。所以信心也是人與神之間非常重要的元素。

人類是具有位格的存在。位格 (persona) 是具有主觀的實存 (subjective being)。位格與位格間之互動關係,由於這個主觀實存 [一般稱之為 “心”,與被稱為 “物” 的客觀實存 (objective being) 乃是相對的存在] 而產生一種 “不可見性” (invisible) 與 “ 未實現性” (unrealized)。前者是指主觀實存的內在性 (internalized),後者是指主觀實存的前瞻性 (futuristic)。所以希伯來書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11:1)。

保羅在羅馬書上說:義人因信得生。這句話是保羅引用舊約哈巴谷書上的一句話 (哈2:4)。神學家對此句經文有兩種不同的詮釋。第一種詮釋主張,被神稱義的人依靠對神的信心而得到永遠的生命。永恆生命是信靠上帝而得的賞賜。第二種詮釋認為,被神稱義的人要依靠對神的信心來過每天的生活。對上帝的信心是義人每天生活中的依靠。個人認為,或許兩種詮釋各自表達了這句經文所含豐富意旨的一部份,如果將兩者一起加起來詮釋,就是被上帝稱義的人現在每天依靠對上帝的信心而生活,將來也會因此而得到上帝所要賞賜的永恆生命。

由此看來,信心是在信仰生活當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對上帝的信心是今生信徒日常生活中所依靠,也是來世信徒得進入上帝永恆榮耀的盼望。信心既然如此重要,怪不得有一次耶穌的使徒們請求耶穌加添他們的信心 (路17:5)。乍看之下,這些使徒們對自己信心的不足有自知之明,願意向主承認自己信心的不足並且求主加添他們的信心。這就像那一位帶自己心愛的孩子來請耶穌的門徒治病卻不得醫治的父親在面臨耶穌時的呼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可9:24) 一樣。耶穌在那裡就正面回應他的請求而立刻把他的孩子醫好了。但是,讓我們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這裡耶穌似乎沒有直接正面的回應使徒們的要求。反而是講了一句有關信心的話,再說一個與信心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故事。耶穌說:你們只要有像芥菜種一樣的信心,就可以做出移樹入海的神蹟了 (路17:6)。因此,耶穌認為,使徒們所缺乏的並不是信心的 “量” (quantity) 的問題,而是信心的 “質” (quality) 的問題。耶穌所說的故事,是一個奴僕順從主人的命令並且盡力做好主人所吩咐的事情,是份內該做的事,並沒有什麼可以引以為傲或期待主人向其感恩。如果我們觀察這段有關請求增添信心經文的前後文,我們就會發現,前文是有關主耶穌吩咐門徒,不要絆倒別人,要饒恕那些反覆得罪你又請求你原諒的人。後文是十個大痲瘋得主耶穌醫治之後,卻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回來感恩並歸榮耀給神,主耶穌最後對他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路17:19)。讓我們從這位撒馬利亞人學會有關信心的 “質” 的兩個寶貴的功課。首先,當耶穌吩咐這十位大痲瘋去給祭司察看時,這十位大痲瘋病人都順服主的吩咐去給祭司察看。因此,十個大痲瘋的病人因為順服主的信心而得到醫治。這是白白的恩典,是不配得的恩典。但是,這十位大痲瘋病人當中,卻只有一位撒馬利亞人會回來感恩讚美神的救恩。因此,只有他在身體得醫治以外,又得到靈魂的救恩。

因此,當我們用信心來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贖罪恩典時,我們也是像這位撒馬利亞人一樣,是領受到一個不配得到的白白恩典。我們對於這樣的恩典也應該產生兩個信心的回應:順服與感恩。當我們的救主吩咐我們要饒恕別人,就像天父饒恕我們一樣時,我們就應該順服主的吩咐而饒恕得罪我們的人,我們也要對饒恕我們的上帝表達我們的感恩與敬拜。使徒們在聽到主耶穌有關饒恕那些反覆得罪他們的人的吩咐時,他們覺得自己做不到。他們以為這是因為自己的信心的量不夠,因此,他們求主耶穌加添他們的信心。但是主耶穌認為,他們的問題並不在於信心量的不足,而是信心質的不佳。他們的信心缺乏順服的要素,可能也缺乏感恩的要素。

親愛的兄姐,讓我們互相勉勵,對於主耶穌的救恩用順服與感恩的信心來領受。讓我們會以感恩的心來敬拜讚美上帝的救恩,讓我們也會以順服的心來遵行主的吩咐去原諒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

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福音與羞辱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0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6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主耶穌也說過,“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做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做可恥的。” (可8:38) 由此可見,主耶酥的一生以及他所帶來的福音,在主耶穌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世代,都有可能被人認為是羞恥的。

耶穌基督經由童女馬利亞懷孕而降生這件事就讓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覺得相當難堪與羞恥。如果不是天使在夢中給予約瑟再肯定與鼓勵,約瑟可能就會私底下與馬利亞解除婚約,而讓馬利亞獨自去面臨未婚生子的羞恥。馬太一章19節記載, “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 耶穌降生在伯利恆小鎮的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

耶穌的容貌也不是特別的吸引人或讓人產生羨慕的心。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賽53:2) 他的父親約瑟只是一個拿撒勒小鎮的木匠 (太13:55)。誠如拿但業所言,拿撒勒這個小鎮從來沒有出過什麼偉大的人物 (約1:46)。耶穌剛出來傳道時,在故鄉也被拒絕與排斥,有一次講道,還差一點被推下山崖 (路4:29)。耶穌的社交情況也常引人非議,他不像施洗約翰那樣嚴以律己,卻常常和那些道德修養有問題的稅吏同桌進餐,甚至飲酒乾杯,而引起法利賽人的批評 (太9:11; 11:19)。耶穌甚至在公開場合讓一位妓女做出親吻他的腳踝並抹香料等親暱動作也不避諱 (路7:38)。他所教導的學生常常犯了安息日的規矩 (太12:1-2)。他沒有固定的工作與收入,以致於常常要接受一些同情他的婦女們的接濟 (路8:3)。他四處遊蕩、居無定所、甚至連晚上睡覺時都沒有枕頭 (太8:20)。他的教導內容也是希奇古怪,叫人難以接受,比如說,他要人去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約6:51-60)。他也常常說些與常理矛盾的話,像是:“凡要救自己生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可8:35)、“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太20:27) 他一生才帶領十二個學生,居然帶出一個出賣他的猶大 (太26:14-15)。他半夜被捕捉時,所有的學生皆棄他而去,各自逃生 (太26:56)。唯一比較勇敢而偷偷混進宗教法庭的大弟子彼得,也在被一個女僕認出口音時,起咒發誓的否認與他的任何關係 (太26:74)。他在宗教法庭因為對大祭司出言不遜而被警衛摑耳光 (約18:22)、蓋布袋 (路22:64)。他在地方法庭被官員像人球一樣踢來踢去 (路23:7-11)。他在終審法庭沒有得到公義的判決,那些幾天前,當他騎驢進耶路撒冷時,在路旁高喊和散那歡迎的群眾,現在卻大叫釘他十字架 (路23:21-23)!在被判決死刑以後,他還遭受執刑兵丁的吐口水、扮皇帝 (太27:28-31)。他被強迫自己背著刑具,遊街示眾,還因體力不支而讓古利奈人西門幫他背負刑具 (可15:21)。他被處以羅馬帝國時代最羞辱的十字架死刑,被釘上刑具前,被剝光外衣與內衣,外衣被撕成四片分給執行兵,內衣則用抽籤決定其歸屬 (約19:23-24)。當他全身赤裸被懸掛在木頭上,接受炙熱太陽無情的烤曬而脫水口渴,想討口水喝時,執刑兵卻拿海絨蘸醋給他吸 (路23:37)。與他同時被釘的罪犯也用話語嘲笑他 (路23:39),十字架下看熱鬧的路人跟把他送上十字架的當代宗教領袖也在現長場諷刺他 (太27:39-43)。他是在安息日快來臨前不久斷氣去世,因此,大家為了怕沾染不潔淨而匆匆忙忙將他從十字架上解下來,還來不及為他的屍身裹上香料,就急忙把他的屍身放在一個好心人借來的墳洞中 (可16:1)。他不只生無枕頭之處,可以說幾乎是死無葬身之地。他的一生,真的像以賽亞書中所描述的一樣,“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53:3-4)。

從出生到去世,他的一生是充滿著羞辱。如果不是他的從死裡復活,我想全世界是不會有人相信他、跟隨他、甚至稱他為救主。主耶穌的從死裡復活,讓這一切羞辱成為榮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