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5日 星期日

堅忍之愛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7/03/25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當教會在舉行婚禮時, “愛永不止息” 是一首很令人陶醉的詩歌,也是一個很討人喜歡的講題。但是當新郎與新娘沉浸在那粉紅色羅曼蒂克愛河裡面的時刻,這個短句所傳達給他們的,除了在他們目前的幸福歡樂中加上善意的祝福與虔誠的祈禱之外,應當還有激勵與挑戰,好讓新郎與新娘可以共同學習如何在往前充滿許多不確定與挫折失望的實際婚姻生活中兩個人能夠繼續保持今天在上帝與眾親友面前許下婚姻盟誓時所有的甜蜜愛情,使其歷久彌新,甚至在經歷各種打擊與創傷之後,還能屹立不搖。

愛永不止息的短句是來自哥林多前書13章8節。它的希臘原文piðptw/(pipto)可以傳達兩個相關而不完全相同的含意。第一個意思是表達其對時間的長久性 (permanence in time),[NRS]的英文聖經將其翻譯為Love never ends,中文聖經的翻譯 “愛永不止息” 也是表達此含意;第二個意思是表達其對打擊的堅忍性 (perseverance in adversity),[NKJ] [NIV] [NAS]的英文聖經則將其翻議為Love never fails,中文可以翻譯為 “愛永不失敗”。個人覺得在這兩個含意當中,前者所表達的似乎像是在許多童話愛情故事中的美滿結局“從此王子與公主就永遠快快樂樂的生活在一起”;後者所表達的比較貼近我們每一對夫妻的實際經歷,也就是這樣的愛常常是須要在現實的嚴酷考驗之下,兩個人一起學習如何用汗水與眼淚來編織一個共同的未來。

在自由戀愛的社會當中,男女雙方開始時都是彼此被雙方的某些優質特性所吸引而相識、相知、相親、相惜,一直到相攜手踏上紅地毯的那一端,許下此生此世將要相顧相守的諾言。但是當美妙的婚禮結束時,我們常常會突然發現躺在我們身旁的人並不是我們心目中那位理想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杜克神學院教授史坦萊 (Stanley Hauerwas of Duke Divinity School) 甚至大膽的宣稱 “我們都是跟錯誤的對象結婚” (You always marry the wrong person.),或是在結婚後不久我們才發現另一位比我們配偶更理想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出現在我們的眼前而相見恨晚。幸福的婚姻並不是建立在兩個理想的人彼此相愛的根基上面,而是建立在互相用堅忍的愛去學習接納與欣賞有缺點的配偶並且互相鼓勵彼此幫助去克服自己的缺點,讓彼此都能夠更為成熟與理想的互動過程。

十九世紀丹麥基督教存在主義哲學家齊克果 (Søren Kierkegaard 1847) 在他所著的一本書Works of Love中對愛有深入的分析與討論,其中有一章討論到 “愛永不止息” (Love abides)。齊克果嘗試用兩個圖像來表達這種堅忍的愛的意境。齊克果說,愛是一種結連,愛人者與被愛者一起被這個堅忍的愛結連起來,我們可以用 “愛人者—被愛者” 來表達他們中間愛的結連。可是在現實環境的打擊之下,被愛者或許無法再承受這個打擊而決定要離開這個愛的結連,這個時候愛人者對被愛者的愛如果是堅忍的愛,就會呈現 “愛人者— ” 這樣一個不完整的句子,齊克果認為這個不完整的句子並非無法修補殘片而是尚待完成的句子。讓這個不完整的句子保持尚待完成的可能性的正是那位不輕易放棄的愛人者所繼續伸出來那堅忍的愛。

齊克果所使用的另外一個圖像是一對跳探戈 (tango) 舞曲的夫妻,在跳舞的當中由於某些打擊或創傷讓其中一位共舞者無法再承受下去而離開,在這個時刻那位被遺留在舞台上的舞者如果繼續保持那兩人共舞探戈的姿勢,則觀眾會期待這是一個尚未結束的探戈舞曲,或者那位因故暫時離開舞台的舞者會返回而與仍然等待在舞台上的舞者共同跳完這個探戈舞曲。

堅忍之愛是一種對婚約盟誓堅持信守的信實之愛 (faithful love),也是對於有缺點的配偶繼續鼓勵支持的接納之愛 (accepting love),更是在對方已經決定放棄這段姻緣的危機中繼續保持盼望與期待的等待之愛 (waiting love)。但願我們每對夫妻都能學會這堅忍之愛的功課。

2007年3月18日 星期日

新約中的稅吏 -- 曾昭瑞 牧師

寫作於2007.03.18
作者:曾昭瑞牧師

像羅馬這樣的一個大帝國,可以想像需要大量的金錢來支付其眾多的項目及維持帝國龐大的計畫。從公路、劇場、海地、軍隊全都需要錢。即使他們擁有許多廉價的奴隸勞工,但是養活他們仍然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為了讓像無底深坑的國庫花用能夠滿足,羅馬人採用了一套特許的稅收制度。這個制度到耶穌的那個時代已經運作了兩百多年了,其功能足以滿足帝國的要。不過,這個稅制對當時候老百姓就讓人覺得不太公平。因為壓制性的徵稅是讓人難以忍受的,何況是一個外來的統治者。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投訴稅項過高是有理由的,除了羅馬政府所定的稅額外,希律王還苛捐雜稅來支付他好大喜功,為求一己舒適的建築項目。聖殿也要求百姓繳稅來支持它的運作。在這種情況下,人民要負擔的稅項已是難以承擔,而當收稅變成是一個特許經營的制度後,重擔就更是一頭牛要扒好幾層皮。

稅收制度是這樣的,稅官可以從羅馬的戶籍監察員那裡買來一塊管轄地,這合約一簽就是數年。合約註明他每年得向政府上繳多少稅金,而這特許收稅人就藉超收稅款來賺錢。他要收多少稅銀全憑他的良心和辦法。他也可以把屬他的地方轉讓他人,讓這人代收稅銀。而結果是普通老百姓要繳的稅款就高得驚人。往往收稅的人都是無恥的貪得無厭,他們所收取的稅額往往超過應有的標準,他們也樂得接受賄賂,把富人的稅項減低,把該收的錢,轉嫁到窮人身上。正因為如此稅吏都被一般人所輕視,人民也很難接受本國人代替侵略者向他們徵稅,因為他們是為敵人在收稅。

這些稅吏被人視為罪大惡極,但是耶穌竟然與他們往來,這無疑來招致別人攻擊,被人懷疑和敵視。但是特別的是耶穌不但在這些稅吏當中工作,還主動去找他們。例如,馬太是個稅關的管理人,專門向公路上的人收稅。耶穌來找他,要他跟從他。(太九9)馬太把耶穌請到家裡大排筵席,還邀請了他的稅吏同事、朋友、官員參加。(太九10)。耶穌因為與這些人往來,曾受到各方強大的指責和非難。(路七34)

2007年3月11日 星期日

盼望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7/03/11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盼望 (Hope) 給予人類生存意義與勇氣的力量,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極端苦難環境之下的人。德國神學家莫特曼 (Jurgen Moltmann) 小時候並沒有建立深入的基督教信仰,在二次世界大戰中他在比利時向英軍投降而成為戰俘。在接下來三年的戰俘生涯中他親眼見到其他的德國戰俘由於喪失內心的盼望而逐漸失去活力,甚至失去生命。很幸運的他從一位美軍軍牧手中拿到一本新約全書與詩篇的聖經,在鐵絲網的戰俘集中營非常惡劣又無聊的環境中他開始閱讀聖經。他對於德國的一切理想完全幻滅,對於在戰爭中他之所以能夠逃過死亡但是卻要忍受集中營的苦難找不到意義。他從詩篇139篇讀到上帝不論在任何處境之下都與他同在並且扶持他引領他,這使他的心靈獲得安慰與盼望。後來他更從耶穌在十字架上向上帝所發出的痛苦禱告而體會到上帝是一位為人類受死、陪人類受苦的上帝。主耶穌基督是一位能夠體諒我們的痛苦與軟弱的救主,而不是穩坐高天之上的上帝,這個信念給予他內心很大的激勵與鼓舞。這個宗教體驗以及內心盼望的力量支持他平安渡過集中營的日子。

1948年他返回德國以後就改變興趣而專攻神學研究,他先接受巴特神學 (Karl Barth) 的薰陶,後來他對巴特神學專注於 “唯獨基督” (solus Christus) 而忽略教會在歷史、文化與社會的參與和對話逐漸感覺不滿而開始提出批判。他受到潘霍華 “獄中書簡” (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 的影響而主張教會應該關心並投入社會政治倫理議題。馬丁路德的神學讓他對因信稱義以及十架復活的神學有進一步的瞭解。他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奧圖韋伯 (Otto Weber) 則幫助他建立了教會在將來臨上帝國普世使命上的末世觀 (the eschatological perspective of the church’s universal mission toward the coming Kingdom of God)。

1964年他出版第一本神學著作 “盼望神學” (Theology of Hope)。他主張基督信仰的中心議題應該是由帶領以色列出埃及並且讓釘十架耶穌死裡復活的上帝所應許給與人類與世界將來性的盼望。末世論 (eschatology) 不只是在人類歷史結束之後才裂天而降的一個意外事件,末世論是從十架受死且復活升天的基督給予今日活在壓迫與苦難中人類另一條可能出路與前途的積極性盼望。這個新天新地的盼望會帶給人類努力改變並更新現存不公義世界的動機與動力。神學不應該只是對於人性本質與歷史進程給與另一種解讀,而更是應該按照上帝在聖經中應許的新天新地中所充滿的慈愛與公義來努力轉化並改造現今的世界。

盼望是對於將來有一個積極正面的期待。每個人對於將來的盼望可能有不同的依據。有些人把他們的盼望建立在自己努力的成就,有的把盼望建立在自己累積的財富上面,或是自己所栽培的子女前途、或是更民主公義的社會制度、或是更進步突破的科技發展。基督徒的盼望則是建立於上帝在聖經中的應許,藉由替我們在十架上受死且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基督而帶給我們在今生可以經由信靠基督而蒙赦罪救贖的恩典並且得與神和好,更在末世時基督的再臨將使全人類經歷死裡復活,且在新天新地中享受不再有壓迫、傷害、痛苦、悲哀並且永遠與神同在的無窮喜樂。有一些基督徒把這些盼望視為與現在歷史完全無關,是上帝在人類歷史結束之後裂天而降親自完成的意外事件。因此,這些基督徒只關心趁著主基督尚未再臨之前努力傳福音帶領更多人決志信主好在基督再臨時得以被提升天。莫特曼認為這樣完全與今日政治社會生活脫節無關的盼望並不是來自歷史主宰上帝的盼望,而是一種逃避主義自我麻醉的駝鳥心態 (self anesthetizing ostrich escapism)。來自歷史主宰上帝的盼望是幫助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為奴之地的盼望,也是幫助我們認同社會中的弱勢族群被壓迫的痛苦,也會努力去轉化社會成為更充滿上帝慈愛與公義的社會,好讓主禱文: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能夠早日落實的盼望。

2007年3月4日 星期日

「何謂信」 -- 商正宗 牧師

寫作於2007.03.04
作者:商正宗牧師

近代著名的神學家Martin Buber,在他晚年的著作「信仰的二種型-猶太教和基督教的解釋之研究」(Two Types of faith-A study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Judism and Christianity)中將信仰分為二種型。

第一型:是信靠的信仰,他稱它為Emunah型的信仰(希伯來語Emunah是「堅固」「誠實」之意)在以色列民信仰的初期可見到這古典的雛型。這是屬舊約聖經和猶太教的信仰。但他也稱這型的信仰是屬於耶穌的信仰。

第二型:是相信某件事實是真實的信仰,是稱為Pistis型的信仰(希臘語的Pistis是「信仰之意」),並在初期基督教的信仰中,可見到其雛型。第一型的信仰是我所信的對象與我全存在持有密切的關係的狀態。
第二型的信仰是承認我信為真實的,以我的全存在來接受之意。
故在第一型的信仰是以實存的關係為第一意義;而第二型的信仰是接受已成為事實的為第一意義。(如:信仰告白-我信上帝…..我信基督….。)

基督信仰是包含這兩種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