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同負一軛



撰寫:蔡茂堂牧師

以斯拉第九章的禱告重心乃在於被擄歸回以色列民與當地異族異教通婚所引起的危機 (拉9:1-2)。文士兼祭司以斯拉的反應是到聖殿面前,撕裂衣袍、拔下髮鬚、驚懼悶坐、俯伏哀泣,吸引一大群會眾圍觀。一直到獻晚祭的傍晚時分,文士以斯拉才在聖殿面前跪下雙膝、高舉雙臂,向耶和華大聲認罪 (拉9:5-6)。

異族或異教通婚一直是教會中爭論不休的議題之一。保守的聖經學者傾向照字面意義引用舊約中有關禁止異族或異教通婚的禁令,例如:申命記第七章1-6節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這一段經文是摩西對於將要進入迦南應許美地的以色列民提出警告,要將迦南地七族原住民滅絕盡淨,不可憐恤,更不可結親。因為,這些異教徒會影響他們的宗教信仰,讓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去敬拜別的偶像,以致於遭受上帝的審判。保守的聖經學者選擇性的將有關異族異教通婚的禁令詮釋為上帝對於選民普世永遠的禁令,再將選民由以色列民轉為基督徒。但是,這些聖經學者卻將有關以色列民對於迦南七族原住民趕盡殺絕、毫不憐恤的命令,詮釋為當代社會文化下的歷史事件,或是轉為屬靈的意義,迦南七族原住民代表我們舊生命中的各種罪惡本性。

有些聖經學者主張,主要的問題應該是異教通婚,而不是禁止異族通婚。摩西與古實女子結婚,而遭受姐姐米利暗與哥哥亞倫的批評論斷。耶和華出面肯定摩西的人格與角色,並且公開處罰米利暗 (民12:1-16)。有關摩西這位古實妻子的信仰,聖經並未提及,因此,我們無法從這個個案來討論異教通婚的議題。波阿斯娶摩押女子路得在舊約聖經被視為一段美好的田園愛情故事 (得4:10-13)。路得在跟婆婆拿俄米返回猶大地之前,已經表明願意皈依猶太教信仰 (得1:16-17)。因此,這個個案可以作為支持聖經並不反對異族通婚,而是只有反對異教通婚。
到了新約時期,主耶穌對於異族通婚或是異教通婚的議題,似乎沒有留給我們任何相關的教導。使徒保羅則在哥林多後書六章14-18節說到,「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保守的聖經學者會把這段經文,詮釋為上帝經由使徒保羅,很清楚的反對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有些學者甚至主張,與異教徒結婚是犯罪。我們如果仔細查看這段經文,就會發現,這段經文的重心,是不要與異教崇拜有所沾染。但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10-17節,卻對於異教通婚的基督徒,有很清楚的教導,要他們盡力帶領其非基督徒配偶,進入基督信仰之中,並不鼓勵以宗教信仰不同,而提出離婚。

保守學者將此段經文,詮釋為這只是針對一對非基督徒夫妻,其中一位先信主的狀況。但是,如果與異教徒結婚是犯罪的話,是否應該要盡快離婚,脫離罪惡的狀況,再求神饒恕赦免才對呢?

我們都知道,婚姻是在所有人際關係中最親密的關係,真誠的信仰則是我們與上帝之間最親密的關係。這兩個最親密的關係之間會有相當緊密的互動。這也是主耶穌所提到最大誡命的內容。因此,就算異教婚姻不是犯罪,也會對我們的信仰,帶來相當困難的挑戰。

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默想-你、我、祂的關係



撰寫:何淑珍牧師

「默想」二字,在拉丁文的意思是「專注」。默想並非遙不可攀的屬靈境界,默想是禱告的一部份,是在我們每天的禱告中用一段時間安靜,單單專注於神、基督、聖靈,聆聽
等候神的回應,也是一種反省的靈修。每天靈修、默想-你、我、祂的關係。

「你」:自己與鄰人的關係-我是否有漠視鄰人的需要。
「我」:自己與自己的關係-我是否有輕視自己的職責。
「祂」: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我是否有輕忽上帝的旨意。

默想靈修經文:
耶穌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綿羊安置右邊,山羊在左邊。王向那右邊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渴了;我作客旅;我赤身露體;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義人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向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你們不給我吃,不給我喝,不留我住,不給我穿,和不來看顧我,這些人要往永刑去。……』」。
(馬太二十五:31-46)

默想:
一、「你」:自己與鄰人的關係-我是否有漠視鄰人的需要。

在這段經文中很明顯的看見,在我們所行的每件事上不知不覺中已接待了基督,也在不知不覺中我們因漠視而拒絕了基督。經文中綿羊、山羊不約而同的問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看來綿羊似乎不知道自己是綿羊?山羊也不知自己是山羊,還以為自己是綿羊。我們可以從這一問?一答中來默想:我們是否漠視鄰人的需要,還自以為是綿羊,或我們是受主的邀請進入祂所為你預備的國。

二、「我」:自己與自己的關係-我是否有輕視自己的職責。

在經文中所提到的「萬民」,不只是外邦人,猶太人也在內,不只是基督徒,非基督徒也在內。人子將要來審判,如同牧人分別綿羊、山羊,在巴勒斯坦常見牧人站在牧場的門口,把綿羊輕輕地趕到右邊,山羊則到左邊,因山羊會踐踏各種草類,一棵長在山坡上的樹木,也會被牠們連根折掉,而山羊通常是黑色,綿羊為白色,牧者很容易分辨。在每日的靈修中,以禱告檢視自己的行為是否很容易就可被分別是綿羊、山羊?其關鍵應該在於我們是否看見需要者,而去「給」需要者飲食,給需要住宿者住所,給赤身者衣物,給生病者安慰,給…基督徒的本份就是學習基督用行為有行動的去給,這是基督徒的職責,因我們已先領受了白白的恩典,我們已無可推諉,惟有儆醒自己的所作所為是會被主判定在右邊的綿羊。

三、「祂」: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我是否有輕忽上帝的旨意。

猶太人有句格言:若想逗天、地笑,就先逗孤兒笑。因為孤兒一笑,天、地會跟著笑。
上帝的心意是照顧孤兒、寡母、並與需要者在一起,我們從經文中可看到,耶穌對右邊的說:「你們…可承受那為你們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你們作在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主用:「我」將自己等同於需要者,用「我」來與受苦者認同,因此若有人行這些事在我身上,就等同於行在基督的身上。我們若說:我們愛基督,我們就必須讓孤兒、寡母及需要者笑,並效法基督,讓無論是否是基督徒,都能得到所需要的照顧。
教會目前所用樂活讀經中也有一句話,一個禱告,我們也可從當天的經文中來作反省,
找一句話省思鄰人的需要,我是否看見而去給。
找一句話省察自己是否有盡責於基督徒的職份。
找一句話向上帝禱告。

基督徒每日都必須讀經、靈修、默想、是在提供一個約會的地點給你的心靈,可以專注於神與神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