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6日 星期一

思想影響生命 -- 蔡幸昇 牧師

寫作於2006.06.26
作者:蔡幸昇 牧師

能擔任和平教會的小會議長是我作夢都沒想過的事,但思想到這是上帝的安排,能與蔡茂堂牧師及和平的長執一起同工,也有機會接觸這裡愛主的弟兄姊妹就很平安,心中也充滿喜樂和感恩。

思想決定行動,這句話大概人人知;思想影響生命,可能就更值得深思了。多思想應該思想的問題,少思想不該思想的問題,「你要保守你的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四23)這裡所說的「心」就是心思意念,由此可見生命是由思想定型的。正確的思想可以馳騁在榮神益人的信仰過程,錯誤的思想讓人沉陷於影響和損害健康,甚至是我們的生命的泥坑。

事實證明:凡是健康長壽與事業成功的人,並不是他們沒有困難和失敗,挫折和痛苦,而是他們有一種積極健康的思想。基督徒也不例外,我們更要有上帝的思維與眼光,不管遇到多大事情,都能靠主得勝,看得開、放得下、過得去。“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直抵勝利的彼岸。反之,那些在人生花園裏過早凋落者,則大多思想消極幽暗,他們面對困難和失敗,一籌莫展、心灰意冷、失去生活的信心,並由此最終萎縮和消失在自己的罪性與軟弱中。

環境和思想,對健康和生命的影響實在太重要了!紛至遝來的各種資訊和事件,時刻撩撥著我們的心弦,刺激著我們的神經,驅趕著我們的腳步。既給我們創造幸福,也給我們製造痛苦,使我們永遠無法滿足,無法平衡,無法安寧。我們必須改變自己的思想方式,無論在家或出外,工作或休息,都要思想、談論上帝的話語。你我也都要被主興起,但我們的思想要先改變!只有這樣,在我們生命境界才會擴大,信仰步伐才會穩妥。

有一次放假我跟師母幸運地訂到火車票回娘家,上車之後卻發現有位婦人和一個孩子坐在我們的位子上,師母示意我先站著,卻沒有請這位婦人和孩子讓位。我仔細一看,發現她右腳有一點不方便,才了解師母為何不請她讓出位子。我們就這樣從台北一直站到台中,從頭到尾都沒向這位女士表示這個位子是我們的。

下了車後,我跟師母說:「讓位是善行,但從到台北到台中站這麼久,大可中途請她把位子還給我們坐一下。」師母卻說:「人家不方便一輩子,我們就不方便這二小時而已。」聽到師母這麼說,我相當感動,原來愛心真的可以不欲人知,坐在一個陌生的鄰舍身上,讓我覺得對的思想能帶來愛的行動。

思想心念一轉,世界可能從此不同。人生中,每一件事情,都有轉向的能力,就看我們怎麼想,怎麼轉,怎麼選擇了。思想影響行為,行為影響結果,如果能夠將正面的思想成為自己的一部份,世界會變得美麗一些,自己也會開心一點。

2006年6月25日 星期日

批判與論斷(Criticism and Judgment)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6/06/25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在多元文化的後現代(Pluralistic-Postmodernism)人際關係中,倫理道德與是非善惡的分辨與批判(Criticism) 常常會很容易就被扣上“論斷”(Judgment) 的大帽子而被嗤之以鼻。這是絕對相對主義者(Absolute-Relativist) 的特徵。

在這樣的時代當中主耶穌基督有關論斷的教導常常會被絕對相對主義者斷章取義、引喻失義的採用來支持他們的觀點。讓我們再一次詳細來察看這段出於馬太福音第七章的經文。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1-5)

如果不看整段經文,只拿出其中的第一句話“你們不要論斷人”我們就會斷章取義的宣稱連主耶穌基督也支持絕對相對主意者的主張,那就是所有的分辨與批判都是論斷,也都是主耶穌所不喜歡的態度。但是如果我們將整段經文仔細分析便會發現,我們無法用一個簡單的等號來處理論斷與批判的關係。我們也不會輕易的將批判的嬰兒連同論斷的洗澡水一起潑到門外了。(Throwing-out-the-baby-of-criticism-with-the-bath-water-of-judgment. )

論斷與批判都是與眼睛的觀點有關,而我們的眼睛都有一個限制,就是眼睛只能看到別人的眼睛,卻無法看到自己的眼睛。當我們自己的眼睛有梁木時,當我們在觀看別人的眼睛時,這個梁木便會投影在別人的眼睛中而成為你所看到別人眼睛中的刺。因此,在我們要幫別人去掉別人眼睛中我們自以為看到的刺之前,我們應該願意請別人先幫我們察看我們的眼睛,看看是否有梁木,如果連續幾個別人都看到我們的眼睛上面有梁木時,我們應該先請一位眼科醫師很小心輕手(溫柔)的幫我們移去眼睛上的那根梁木,然後我們才能夠看得清楚,並且在拿到眼科專科醫師執照之後才能小心翼翼的幫別人移去他們眼睛中的那根刺。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建設性的批判(Constructive-Criticism) 是經由互相觀察、彼此糾正的動態互動過程(dynamic-interactive-process),以達到大家的視野會更寬廣、視力會更清晰、投射會更減少、共識會更提高的目標。自義性的論斷(Self-Righteous-Judgment) 則是拒絕接受別人的檢視,將自己的觀點絕對化、並且堅持要將自以為是別人眼睛中的刺移走的態度。

求主幫助我們,能夠除去自義性論斷的盲目,採納建設性批判的態度來彼此洗腳、互相規勸,好讓我們大家都能夠越來越有耶穌基督的形像與馨香(西3:10; 林後2:15)。

2006年6月11日 星期日

敬重(Respect)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6/06/11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敬重 (Respect) 是一切道德的基礎。康德 (Immanuel Kant) 主張人性 (Humanity) 具有理性抉擇的道德能力,因此也具有被絕對敬重的尊嚴 (Dignity of Respect)。
芬伯 (Feinberg) 研究發現人類對別人的敬重可以再區分為下列三種:

A. 敬畏 (Respekt):因為對象具有威脅權力而產生的害怕專注。例如:一般百姓對街頭幫派或是小孩對有暴力傾向父母那種敬而遠之的態度。我們對敬畏的對象往往會採取小心翼翼、曲意承歡的反應。

B. 敬尊 (Observantia):因為對象具有正當地位而產生的尊重禮遇。例如:東方文化所強調五倫關係 (君臣、父母、兄弟、夫婦、朋友) 彼此之間所應當保持的尊重與禮遇。我們對敬尊的對象會有恭敬禮讓的反應。

C. 敬愛 (Reverentia):因為對象具有高尚人格而產生的崇敬仰慕。例如:一般人對於金恩牧師、聖雄甘地、慈濟聖嚴、德蕾莎修女等人的崇高品格都會產生發自內心深處的讚美與欽羨的反應。

在這三種敬重之間,敬畏主要是源自於自保的害怕,常常只會帶來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的逃避遠離以免遭受處罰痛苦的互動反應。敬尊主要是源於遵守社會的規範常模,常常只會帶來行禮如儀、有口無心的盡到做人的本份以免遭遇社會的制裁的表面反應。只有第三種敬愛才會帶來發自內心的尊崇而帶來願意學習其榜樣並效法其腳蹤而帶來我們人格修養道德品性的更新。

在我們與子女之間的互動,希望不是依靠敬畏來規範子女的行為,也不是只依靠敬尊來求取子女的外在孝敬表現。但願我們都能夠先接受聖靈的更新 (羅12:2),在我們的為人處世上面能夠活出滿有基督馨香之氣 (林後2:15),成為基督榮耀的見證(徒23:11),如此不只我們的的子女會從心裡敬愛我們,也會效法我們的腳蹤 (林前11:1),接受聖靈的更新,讓一切榮耀歸於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