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6日 星期日

為愛顛狂 -- 李晶晶 牧師

寫作於2006.11.26
作者:李晶晶牧師

許多年前一部影片「上帝也瘋狂」(The God must be Crazed),影片中的主角非洲土人歷蘇,他天真無邪、活潑逗趣的思考方式與舉動帶給當年許多人一段歡樂的回憶。

影片中敘述一架銀色大鳥(小客機)從天飛過,駕駛將一罐喝完的可口可樂玻璃瓶從飛機丟出,正好落在歷蘇的部落,土人們從未看過這種東西,沒有人知道這個怪怪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大家研究了半天起了爭執,一氣之下隨手將它一拋,卻剛好砸破了一個人的頭。於是大家一致覺得這是個對全村不祥之物,一定是上帝丟下來的。

於是,歷蘇決定要走到世界的盡頭,把這個玻璃瓶還給上帝。在經歷一段令人捧腹大笑的原始與文明的對抗之旅後,歷蘇終於來到了一個他自認為是世界盡頭的峭壁,他奮力將玻璃瓶丟回給上帝,並且心滿意足快樂的回家。

一個不知名的外來物介入原始部落的生活與土人歷蘇的生命中,帶來了衝擊與改變,也豐富了歷蘇的生命,使他展開了前所未有的經歷。是的!上帝也瘋狂!God must be crazed! 兩千年前,祂從天也投擲了一個震撼力—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帶來了衝擊直到如今,改變了歷世歷代許許多多人的生命與生活,祂瘋狂地愛罪人到一個地步,用祂的愛子做替贖……

有一首詩歌「為了愛」

(1) 為了愛,祂來到世界上,離開尊貴天,變成人樣。
為了愛,猶太為故鄉,漁夫是朋友,父親是木匠
為了愛,耶穌來到這地方,給我新生命,自由和理想。
為了愛,祂被釘十字架,祂的愛,使我心有盼望。

(2) 為了愛,祂住在我心裡,你若相信祂,祂也看見你。
為了愛,擔當我的罪,無論在何處,我都要跟隨。
為了愛,耶穌向我走過來,生命的花蕊,朵朵為祂開。
為了愛,祂永遠在徘徊,祂的愛,人永遠不明白。

這瘋狂的愛的行動由上帝先發動「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

這份愛,光照保羅的生命使他成為外邦的宣教士,福音得以擴展至歐亞地區。

這份愛,介入奧古斯丁糜爛的生活,使他成為最有力的護教者、見證上帝的大能。

這份愛,除去馬丁路德對罪的重擔,堅守因信稱義勇敢抗辯,推動改革運動。

這份愛,激勵馬偕遠渡重洋來到台灣,忍受潑糞生命威脅,宣揚福音建立教會。

這份愛,呼召每一個獻身者,讓這愛繼續在人心間啟動流竄奔騰著,在每一角落。

聖誕節將至,這份愛的禮物早已為你預備,你收到了沒有?你的回應是什麼?身邊誰需要這份愛的禮物?他們聽到了嗎?看見了嗎?讓神的愛激勵我們的心,愛神愛人,熱切地去分享與邀約,勇敢地活出這份愛的生命與影響力。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愛與憤怒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6/11/19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愛與憤怒的關係是相當複雜與互動的 (complex and interactive)。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有關愛的詩篇中提到“愛是不輕易發怒”(中文和合本)。我們查考聖經希臘文版本與其他古代譯本就會發現在希臘文版本的聖經中所用的是 ( ou paroxunetai),直接翻譯成中文應該是“愛就不被激怒”。“輕易”這個詞是在1611年英文欽定譯本 (King James Version) 中首度出現 (Love is not easily provoked),可以說是英文欽定本的翻譯者所加上的。重新翻譯近代英文欽定本 (New King James Version) 的聖經學者已經從善如流,把這個多加進去的詞刪除,又恢復遵照希臘原文的英譯 Love is not provoked. 相對來看,中文和合本譯本有受到英文欽定譯本的影響而譯為 “愛是不輕易發怒”。現代中文修定譯本仍然沿用和合本的譯法,只把發怒改為動怒,但是輕易一詞仍被保留。

我們的生活經驗卻告訴我們有關愛與憤怒關係的另外一個事實:我們最常發怒的場合往往是在相愛的親暱關係之中。因為在愛的親暱關係中,我們對所愛的對象會有所期待,當對方無法達到我們的期待時,我們便會產生失望,甚至因而發怒。在愛的親暱互動中,我們也比較容易在無意中發生磨擦或碰撞的意外,如果我們誤以為對方是故意找碴來惹我麻煩,我們也會怒目而視、惡言相向而起爭端。在愛的親暱接觸中,我們會暫時卸下保護自我的防衛外殼,與所愛的對象分享自己內心最深處不足為外人道也的感受與思想,如此將自己的軟弱赤裸呈現在對方的眼前,這種罩門 (vulnerability) 在兩人間因為其他事故起衝突時,也很容易被對方拿來對付自己。在愛的親暱生活中,由於同處一個屋簷下,同睡一張臥床上,三餐也常同鍋同桌,彼此生活習慣的差異與價值優序的出入都可能造成生活細節上的磨擦與爭執。這四種原因使得最親近的人往往卻變成最可怕的敵人。耶穌也說過“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10:36)

過去傳統的階級式婚姻與家庭關係時代 (traditional hierarchical marriage and family system) 對於在愛的親暱關係中產生憤怒情況時有兩種標準的處理方法。居上位的男性丈夫或父親可以很理所當然的將自己的不滿與怒氣發洩出來 (vent out),處下風的女性妻子或小孩則只能忍氣吞聲的將自己的不滿與怒氣硬吞下去 (hold in)。任意發洩怒氣的過程往往對彼此愛的親暱關係帶來二度的傷害,忍氣吞聲的無奈常常在彼此愛的親暱關係築起隔斷的圍牆。

今天已經是走到平等式婚姻與家庭關係時代 (contemporary horizontal marriage and family system),如果我們還是採取過去的發洩法 (vent out) 或硬吞法 (hold in),對於我們的婚姻與家庭關係會產生很嚴重的傷害,離婚率與離家率也不斷升高。就身體健康而言,有人在發洩暴怒時腦血管破裂或心臟病發作而一命嗚呼哀哉,有人因長期忍氣吞聲而氣壞身體產生醫藥難治的長期心身症而終生受苦無窮。我們應當尋找更好的彼此溝通與傾聽來減少彼此誤會所產生的憤怒,我們也要學習更寬廣的互相討論與妥協來處理彼此差異所帶來的緊張,我們還要培養更柔和的接納與寬恕來修復彼此憤怒所帶來的傷害。

主耶穌邀請我們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8-30) 讓我們多多學習主耶穌的柔和與謙卑以減少婚姻與家庭中的憤怒與傷害。

2006年11月12日 星期日

愛與自我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6/11/12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愛與自我的關係相當複雜。如果只唸到哥林多前書13章5b所記載保羅有關愛之真諦的教導: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我們對愛會有一種嚴苛的標準:真愛必須完全無我。

“不求自己的益處”的希臘原文為ou-zhtei-ta-eauthv,直譯為中文則是“不追求自我”。和合本加上“益處”,似乎是想要將其含意表達得更清楚,但是可能反而限制縮小了原文可能包含的範圍。現代中文修訂版則直接譯為“愛不自私”,可能會比和合本更接近原文含意。

如果我們將追求自我解釋為自私(Selfish),那麼不追求自我就是不自私,傳統上把不自私解釋成為無私(Selfless)。愛與自我的關係就這樣被自私與無私分割成二元對立的狀況(dualistic-dichotomy)我們只能在自私與無私的兩極端中間作抉擇。

近年來在有關上癮家庭的諮商輔導(counseling-for-addiction-family)中發現一個驚人的現象,就是上癮者自私的上癮行為(selfish addiction)常會帶來愛他的家人無私的幫助(selfless-help),可惜的是家人無私的幫助(selfless-help)不但沒有幫助上癮者戒癮,反而促成上癮者陷入更深的自私上癮行為 (selfish addiction)。如此的家庭互動形成一個惡性循環(vicious-cycle),讓整個家庭被這樣的漩渦捲入一個彷彿無底洞的深淵中而同歸於盡。這個家庭互動漩渦被稱為“共賴現象”(codependency)。自私上癮者依賴無私幫助者的幫助而得以繼續其自私上癮行為,無私幫助者則依賴自私上癮者的依賴來滿足其被需要的心理需求 (the-need-to-be-needed)。要打斷這個惡性循環則必須在自私(selfish)與無私(selfless)的兩極端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那就是自愛(self-love)。一個自愛的人既不會陷入只顧自己的自私極端,也不會陷入不顧自己的無私極端。

我們來仔細看一下耶穌回答法利賽人有關最大誡命問題的答案: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在這個答案之中耶穌主張最大的誡命應該包含兩大愛心,也就是盡心愛神與愛人如己。其中第二個愛人如己的愛心其實也隱含了愛自己這個所謂第三個愛心。有的神學家主張愛自己是人類的天生本性,因此耶穌並不須要教導我們如何去愛自己,只是接受這個既有事實,並且用這個對自己的愛心來作為愛鄰舍的標準與目標。但是有的神學家則進一步認為,耶穌也教導我們要學習如何真正的愛自己。不管是那一種解釋,聖經並不譴責愛自己。

如果愛是將自己以及自己的所有奉獻或是分享給對方的行動,那麼愛的前提是一個健全且豐盛的自己,否則一個不健全或貧瘠的自己成為一個自身難保的過江泥菩薩,又如何能夠有力量去愛鄰舍呢?又一個連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好好愛自己的人,又如何知道如何去愛鄰舍呢?所以就從愛的能力與方法來看,我們也須要先學習如何好好愛自己。

腓立比書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 由此可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5b所說的不求自己的益處並不是要我們完全忽略自己或是禁止我們愛自己,而是要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不要自私自利,也要照顧別人的事。也就是從照顧自己的小我之愛開始,逐漸擴大到也會照顧鄰舍的大我之愛。

2006年11月5日 星期日

重新看重鄉村福音事工 -- 陳文逸 牧師

寫作於2006.11.05
作者:陳文逸牧師

台灣在1960年,有基督徒22萬人。基督徒佔當時人口的2.5%〔杳時傑教授,<民國基督教史論文集>〕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54年推動倍加運動,盼望在來台宣教百週年時,信徒人數及教會都能倍加,那是一個達到目標的成功運動,照常理推算當時基督徒比例應多於2.5%。

史文森牧師在探討80年代台灣教會增長與信徒流失的書──[補網]中提到:〔80年代中期台灣教會,基督徒人數約為50萬,佔總人口2.5~3%〕。

許多資料顯示,40年前就2.5~3%,現在還是一樣,這個數字經常刺痛許多人。

問題在那裡?問題有很多,不過一個主要的原因,在於我們忽略了鄉鎮的福音工作,過去三~四十年整個產業結構從農業社會轉成工商社會。鄉村產業凋零,靠著傳統的農業,栽培子女教育,存錢買土地的時代,已經遠遠的消逝。許多鄉鎮的居民,為了生活、子女教育,紛紛搬遷到都市,鄉村實在失血過多。鄉的衰微造就了耀眼的大都會,基層教會的凋零,成就了都市中產教會的興盛。鄉村的失血,卻成了都市教會成長的養料。

福音到台灣已經140年了,基督徒的比例還是2.5~3%。如果我們再繼續忽略鄉村的福音工作,可以斷言台灣的復興之路將遙遙無期。福音工作的展望在那裡?路又在那裡呢?

過去許多基督徒搬到都市,在都市重新尋找合適的教會,恢復火熱的信仰,參與教會的建造。在大環境的變遷中,沒有失去祭壇的生活,實在很完美,沒有什麼可以挑剔的。不過,整體而言,基督徒還是順著社會的大潮流前進,為了孩子教育,為了更好的生活。鄉村教會的需要,好像抵不過環境的變遷。

當我們因探討台灣基督徒沒有什麼增長的原由,知道需要對鄉鎮基層的福音事工再宣教的同時,有沒有可能這個時代的基督徒,為了福音的緣故,帶著宣教的負擔,像鮭魚逆流返鄉?

的確,幫助鄉村教會的方式有很多種,奉獻金錢,獻上策略,每個星期派幾個人輪流去參與禮拜……等。這些都很重要,也很需要,但是金錢會用完;社會一直在變,策略也隨時要調整;短期主日參與的人會一批換過一批。鄉村教會建立最根本的需要還是長期人力的投入,而只有基督徒重拾宣教的負擔與屬靈的能力,才能抵擋大環境的潮流,再一次為福音移民到鄉村,用信心看見遠遠的異象。不是說到鄉下就比較屬靈,其實鄉村生活步調較慢,要混日子也很容易。只是,一個有負擔、成熟的基督徒家庭,堅持下去,會讓一間將要死去的教會再活過來。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會結出許多的子粒。

盼望在下一個台灣宣教的豐收的年代中,有更多的人為了福音的緣故,帶著行囊,把牛羊趕到鄉下.然後我們就可以用信心眺望,曠野將變為肥田,肥田要看如樹林(以賽亞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