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

大使命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27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耶穌基督在復活之後,被接升天之前,請他的十一位門徒前往加利利的某座山上會面。這一小群人來自加利利的鄉下,跟隨耶穌四處遊行傳道三年多的時間。不久前,他們所敬愛的老師才被羅馬政府判決釘死於十字架上的酷刑。風聲鶴唳、驚魂未定,他們又聽見兩位最親近耶穌的婦女,在耶穌被埋葬第三天清晨,氣急敗壞的從埋葬耶穌的墳地跑回來,用又害怕又興奮,顫抖的聲音告訴他們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經歷。她們一下子說在墳地看見了天使,一下子又說她們也看見了耶穌,這是否是她們過度悲傷,太想念耶穌之下所產生的幻覺經驗?但是她們異口同聲的強調,天使與耶穌都交待她們,要通知耶穌的十一位門徒趕到加利利的某座山上,因為,復活的耶穌將在那裡與他的十一個門徒會面。(太28:1-15)

這一小群人最後決定,遵照這兩位婦女的交待,在約定的時間到達了加利利的那座山上。他們終於看見耶穌從遠處慢慢的走近。看到他們所跟隨三年多的老師,於被釘死且被埋葬三天之後,居然如此活生生的出現在他們的眼前。他們對此的反應也是非常的複雜,他們一面俯伏敬拜死裡復活的主基督,一面內心又充滿了許多懸而未決的疑問。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坦然的接受他們的敬拜,並沒有拒絕;主耶穌也寬容的接納他們的懷疑,也沒有責怪。

主耶穌慢慢的走近他們,對這一小群又敬拜又懷疑的十一位門徒說出他在這世上最後的一句交待。這句交待被他的門徒馬太記錄下來,成為馬太福音的結尾。在教會歷史中,這句 “最後的使命” (The Last Commission) 被稱為 “大使命” (The Great Commission)。

這句 “最後的使命” 之所以被歷代教會學者稱為 “大使命”,是因為這是復活之後的主耶穌基督使用其最大的權柄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交待十一位門徒要去接觸最廣的對象 (萬民)、帶領他們的生命作出最高的連結 (歸入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下)、教導他們在實際生活中要對於主耶穌所有的命令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 作出最深的順服 (都教他們遵守)。主耶穌也給他們一個最長遠的應許 (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但是對於如何去接觸與帶領以及如何去教導以遵行的方法論問題,耶穌卻沒有提及。

如何達成大使命的方法論議題,初代教會的使徒們有的就學習耶穌用過的露天佈道法 (open air preaching) (太5:1; 徒16:13); 當地宗教場所佈道法 (religious institution preaching) (路4:16; 徒17:22); 宗教節慶佈道法 (religious festival preaching) (約7:37; 徒2:14); 個人佈道法 (individual evangelism) (約3:2, 4:7; 徒8:27); 醫療佈道法 (healing evangelism) (路10:9; 徒3:6, 12); 團隊差傳法 (mission team evangelism) (路10:1; 徒13:2)… 等等。
歷代教會對於如何達成大使命方法論的議題也是各自發揮創意、集思廣益、嘗試錯誤、揣摩學習。教會歷史中,隨著科技文明的進步,就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傳福音方法,來努力完成耶穌所交待的大使命。我們看見過的有:福音主日佈道法 (Gospel Sunday evangelism)、逐家訪問佈道法 (visitation evangelism)、分發單張或福音小冊子佈道法 (tract evangelism)、基甸會送聖經佈道法 (Gideon Bible evangelism)、街頭看版佈道法 (street poster evangelism)、個人談道佈道法 (personal evangelism)、電話佈道法 (phone evangelism)、大佈道團佈道法(crusade evangelism)、電影佈道法 (movie evangelism)、電視佈道法 (televangelism)、戲劇佈道法 (drama evangelism)、娛樂佈道法 (entertainment evangelism)、靈恩佈道法 (charismatic evangelism)、慈善救濟佈道法 (charity evangelism)、亨通佈道法 (prosperity evangelism)、生活型態佈道法 (lifestyle evangelism)、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細胞小組佈道法 (cell evangelism) 、部落格佈道法 (blog evangelism)…等等。其中有些佈道法我們可以認同或學習,有些佈道法我們有所保留或質疑。

最近我們教牧團隊在和平教會想要推動的是安得烈小組佈道法。我們所主要採用的是生活形態佈道法 (lifestyle evangelism)、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個人談道佈道法 (personal evangelism)、細胞小組佈道法 (cell evangelism)。我們相信安得烈小組佈道法只是上帝可以使用來幫助我們參與達成大使命目標的眾多方法中的一個方法。我們也是在嘗試中摸索學習,請大家替我們在主前代求。

2008年1月20日 星期日

大衛在挪伯的謊言 -- 曾昭瑞 牧師

寫作於2008.01.20
作者:曾昭瑞牧師

大衛到了挪伯(Nob)祭司亞希米勒(Ahimelech)那裡。亞希米勒戰戰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為什么獨自來,沒有人跟隨呢?」-- 挪伯(Nob)在哪裡?它在耶路撒冷之東約 2 公里,橄欖山北端 Mount Scopus 山的東麓,基比亞之南約 8 公里的山丘上,是一個祭司城。大衛既然不能躲藏在拉瑪的撒母耳家(撒上十九:18 - 24),又從好友約拿單那裡証實了「掃羅決意要殺他」(撒上二十:33),他在沒有藏身之所的情況底下,一路逃到挪伯祭司亞希米勒那裡。

按下文的記載,耶和華的會幕應該是在挪伯這裡,「基列耶琳人(Kirjath-jearim)就下來,將耶和華的約櫃接上去,放在山上亞比拿達(Abinadab)的家中,分派他兒子以利亞撒(Eleazar)看守耶和華的約櫃。」(撒上七:1)約櫃停留在亞比拿達的家 有五十至七十年(撒上七:2,撒下六:1- 3),並不在挪伯的會幕裡。

“亞希米勒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為什麼獨自來,沒有人跟隨呢?」這裡的「戰戰兢兢」和撒上十六:4「撒母耳就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到了伯利恆,那城裡的長老都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的「戰戰兢兢」原文是同一字。現在祭司亞希米勒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大衛,理由是什麼?大衛畢竟是掃羅王的女婿,平時出入一定帶有隨從,現在突然獨自來見亞希米勒,又是會幕之地,難怪亞希米勒會驚懼不已。這個時候,我們還是不敢肯定掃羅追殺大衛是否已經是公開的事,從亞希米勒接待大衛的這件事來看,他似乎還不知道。

「大衛回答祭司亞希米勒說:『王吩咐我一件事說:「我差遣你委託你的這件事,不要使人知道。」故此我已派定少年人在某處等候我』。」大衛為了解除亞希米勒的疑心,就佯稱是奉了掃羅王的命令前來,有秘密任務在身,全且還有護衛在某處地方等候。這樣算不算是說謊呢?大衛也是人,在“逼狗跳牆”的情況下,口出謊言以掩飾自己當時的狼狽相,我們不用過度地替大衛想理由或藉口,來解釋他這個「謊言」。他是真的說謊了。他不知道的是,幾句情急之下的謊言卻造成了祭司城挪伯裡的八十五個祭司和他們的家眷死於非命(撒上二十二:18 - 19)!

事實上大衛說的謊言,不是這一次,他一生說過不少謊,甚至裝瘋賣傻,以躲避追殺。(撒上二十2-3;8;12;撒上二十七10-11)甚至利用權勢來使自己得到好處。我們不必過度美化他,而是承認人都是不完全的,人都有他的缺陷。正因為連「合神心意的人」都是不完全的,所以我們更需要承認自己的罪,更需要救恩。

另外我們也不能以大衛可以說謊(善意的謊言)為理由,來解釋我們也可以說幾個無傷大雅的「善意謊言」,大衛說謊的代價是那伯八十五個祭司和他們家眷的性命。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說謊是被允許的,相反的「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箴十二22),十誡裡的第九誡就是「不可作假見證」。啟示錄二一8「一切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聖經也教導我們說「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弗四25)所以從大衛的這些舉動中,我們看到的是大衛的不完全,但是一個不完全的人,如果懂得依靠神、承認自己的軟弱、尋求神的旨意,是可以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相反的,我們不是說大衛可以這樣做,而成為我們的藉口與理由,而使自己處在一種有「前例可循」的軟弱中。如果我們以此為理由,那無疑是讓自己陷在罪惡攻擊的危險之中。

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

芥菜種的信心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1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信心是人類關係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孔子說:民無信不立 (論語顏淵七)。可見信心是人與人之間非常重要的元素。希伯來書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來11:6)。所以信心也是人與神之間非常重要的元素。

人類是具有位格的存在。位格 (persona) 是具有主觀的實存 (subjective being)。位格與位格間之互動關係,由於這個主觀實存 [一般稱之為 “心”,與被稱為 “物” 的客觀實存 (objective being) 乃是相對的存在] 而產生一種 “不可見性” (invisible) 與 “ 未實現性” (unrealized)。前者是指主觀實存的內在性 (internalized),後者是指主觀實存的前瞻性 (futuristic)。所以希伯來書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11:1)。

保羅在羅馬書上說:義人因信得生。這句話是保羅引用舊約哈巴谷書上的一句話 (哈2:4)。神學家對此句經文有兩種不同的詮釋。第一種詮釋主張,被神稱義的人依靠對神的信心而得到永遠的生命。永恆生命是信靠上帝而得的賞賜。第二種詮釋認為,被神稱義的人要依靠對神的信心來過每天的生活。對上帝的信心是義人每天生活中的依靠。個人認為,或許兩種詮釋各自表達了這句經文所含豐富意旨的一部份,如果將兩者一起加起來詮釋,就是被上帝稱義的人現在每天依靠對上帝的信心而生活,將來也會因此而得到上帝所要賞賜的永恆生命。

由此看來,信心是在信仰生活當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對上帝的信心是今生信徒日常生活中所依靠,也是來世信徒得進入上帝永恆榮耀的盼望。信心既然如此重要,怪不得有一次耶穌的使徒們請求耶穌加添他們的信心 (路17:5)。乍看之下,這些使徒們對自己信心的不足有自知之明,願意向主承認自己信心的不足並且求主加添他們的信心。這就像那一位帶自己心愛的孩子來請耶穌的門徒治病卻不得醫治的父親在面臨耶穌時的呼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可9:24) 一樣。耶穌在那裡就正面回應他的請求而立刻把他的孩子醫好了。但是,讓我們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這裡耶穌似乎沒有直接正面的回應使徒們的要求。反而是講了一句有關信心的話,再說一個與信心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故事。耶穌說:你們只要有像芥菜種一樣的信心,就可以做出移樹入海的神蹟了 (路17:6)。因此,耶穌認為,使徒們所缺乏的並不是信心的 “量” (quantity) 的問題,而是信心的 “質” (quality) 的問題。耶穌所說的故事,是一個奴僕順從主人的命令並且盡力做好主人所吩咐的事情,是份內該做的事,並沒有什麼可以引以為傲或期待主人向其感恩。如果我們觀察這段有關請求增添信心經文的前後文,我們就會發現,前文是有關主耶穌吩咐門徒,不要絆倒別人,要饒恕那些反覆得罪你又請求你原諒的人。後文是十個大痲瘋得主耶穌醫治之後,卻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回來感恩並歸榮耀給神,主耶穌最後對他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路17:19)。讓我們從這位撒馬利亞人學會有關信心的 “質” 的兩個寶貴的功課。首先,當耶穌吩咐這十位大痲瘋去給祭司察看時,這十位大痲瘋病人都順服主的吩咐去給祭司察看。因此,十個大痲瘋的病人因為順服主的信心而得到醫治。這是白白的恩典,是不配得的恩典。但是,這十位大痲瘋病人當中,卻只有一位撒馬利亞人會回來感恩讚美神的救恩。因此,只有他在身體得醫治以外,又得到靈魂的救恩。

因此,當我們用信心來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贖罪恩典時,我們也是像這位撒馬利亞人一樣,是領受到一個不配得到的白白恩典。我們對於這樣的恩典也應該產生兩個信心的回應:順服與感恩。當我們的救主吩咐我們要饒恕別人,就像天父饒恕我們一樣時,我們就應該順服主的吩咐而饒恕得罪我們的人,我們也要對饒恕我們的上帝表達我們的感恩與敬拜。使徒們在聽到主耶穌有關饒恕那些反覆得罪他們的人的吩咐時,他們覺得自己做不到。他們以為這是因為自己的信心的量不夠,因此,他們求主耶穌加添他們的信心。但是主耶穌認為,他們的問題並不在於信心量的不足,而是信心質的不佳。他們的信心缺乏順服的要素,可能也缺乏感恩的要素。

親愛的兄姐,讓我們互相勉勵,對於主耶穌的救恩用順服與感恩的信心來領受。讓我們會以感恩的心來敬拜讚美上帝的救恩,讓我們也會以順服的心來遵行主的吩咐去原諒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

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福音與羞辱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1/0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6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主耶穌也說過,“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做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做可恥的。” (可8:38) 由此可見,主耶酥的一生以及他所帶來的福音,在主耶穌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世代,都有可能被人認為是羞恥的。

耶穌基督經由童女馬利亞懷孕而降生這件事就讓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覺得相當難堪與羞恥。如果不是天使在夢中給予約瑟再肯定與鼓勵,約瑟可能就會私底下與馬利亞解除婚約,而讓馬利亞獨自去面臨未婚生子的羞恥。馬太一章19節記載, “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 耶穌降生在伯利恆小鎮的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

耶穌的容貌也不是特別的吸引人或讓人產生羨慕的心。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賽53:2) 他的父親約瑟只是一個拿撒勒小鎮的木匠 (太13:55)。誠如拿但業所言,拿撒勒這個小鎮從來沒有出過什麼偉大的人物 (約1:46)。耶穌剛出來傳道時,在故鄉也被拒絕與排斥,有一次講道,還差一點被推下山崖 (路4:29)。耶穌的社交情況也常引人非議,他不像施洗約翰那樣嚴以律己,卻常常和那些道德修養有問題的稅吏同桌進餐,甚至飲酒乾杯,而引起法利賽人的批評 (太9:11; 11:19)。耶穌甚至在公開場合讓一位妓女做出親吻他的腳踝並抹香料等親暱動作也不避諱 (路7:38)。他所教導的學生常常犯了安息日的規矩 (太12:1-2)。他沒有固定的工作與收入,以致於常常要接受一些同情他的婦女們的接濟 (路8:3)。他四處遊蕩、居無定所、甚至連晚上睡覺時都沒有枕頭 (太8:20)。他的教導內容也是希奇古怪,叫人難以接受,比如說,他要人去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約6:51-60)。他也常常說些與常理矛盾的話,像是:“凡要救自己生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可8:35)、“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太20:27) 他一生才帶領十二個學生,居然帶出一個出賣他的猶大 (太26:14-15)。他半夜被捕捉時,所有的學生皆棄他而去,各自逃生 (太26:56)。唯一比較勇敢而偷偷混進宗教法庭的大弟子彼得,也在被一個女僕認出口音時,起咒發誓的否認與他的任何關係 (太26:74)。他在宗教法庭因為對大祭司出言不遜而被警衛摑耳光 (約18:22)、蓋布袋 (路22:64)。他在地方法庭被官員像人球一樣踢來踢去 (路23:7-11)。他在終審法庭沒有得到公義的判決,那些幾天前,當他騎驢進耶路撒冷時,在路旁高喊和散那歡迎的群眾,現在卻大叫釘他十字架 (路23:21-23)!在被判決死刑以後,他還遭受執刑兵丁的吐口水、扮皇帝 (太27:28-31)。他被強迫自己背著刑具,遊街示眾,還因體力不支而讓古利奈人西門幫他背負刑具 (可15:21)。他被處以羅馬帝國時代最羞辱的十字架死刑,被釘上刑具前,被剝光外衣與內衣,外衣被撕成四片分給執行兵,內衣則用抽籤決定其歸屬 (約19:23-24)。當他全身赤裸被懸掛在木頭上,接受炙熱太陽無情的烤曬而脫水口渴,想討口水喝時,執刑兵卻拿海絨蘸醋給他吸 (路23:37)。與他同時被釘的罪犯也用話語嘲笑他 (路23:39),十字架下看熱鬧的路人跟把他送上十字架的當代宗教領袖也在現長場諷刺他 (太27:39-43)。他是在安息日快來臨前不久斷氣去世,因此,大家為了怕沾染不潔淨而匆匆忙忙將他從十字架上解下來,還來不及為他的屍身裹上香料,就急忙把他的屍身放在一個好心人借來的墳洞中 (可16:1)。他不只生無枕頭之處,可以說幾乎是死無葬身之地。他的一生,真的像以賽亞書中所描述的一樣,“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53:3-4)。

從出生到去世,他的一生是充滿著羞辱。如果不是他的從死裡復活,我想全世界是不會有人相信他、跟隨他、甚至稱他為救主。主耶穌的從死裡復活,讓這一切羞辱成為榮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