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一生中真正值得去追求的東西

「托爾斯泰」五十幾歲時,發表(我的懺悔)一書之後,生活態度開始有了巨大的改變。他停止一向酷愛的狩獵活動,不再抽煙、喝酒、吃肉、改吃蔬菜,也完全斷絕與,貴族階層,上流社會的交際。後來還從事農夫工作,他的晚年可以說,是呈現出一個典型的理想人生 。
    托爾斯泰晚年寫了一部很薄、也很感人的小說《伊凡•伊列區之死》,探討一個問題:「人一生中真正值得去追求的究竟是些什麼?」
      伊凡•伊列區是個高等法院檢察長,有一個人人羨慕的漂亮太太,交往的都是彼得堡的上流階級和貴族。他從小聰明伶俐,善於察言觀色,也善於應對逢迎。因為出身貧苦,所以從小就力爭上游,立志要出人頭地。  
    他聰明又用功,很順利地拿到人人稱羨的大學文憑。進入法院以後,他比別人更用心辦案,也擅長交際,所以就比同事更快地獲得各種升遷的機會。在人生最高峰的中年時,他和美麗的太太搬進了彼得堡寬敞的豪宅裡,開始用心佈置這個家。就在掛窗簾的時候,他從高高的梯子上摔下來,從此臥病不起。
      從小到大,他第一次有很多時間去看他身邊的人,以及他這一生真正所擁有的。雖然他很用心佈置這個房子,極力想要擺脫中產階級的品味,但是從傢俱到窗簾,沒有一樣東西和與他有相同社會階級的人有任何不同。就像他的一生,雖然他一直都不甘心當平凡人,但是卻也從來不曾追求過任何和別人不一樣的東西。
      因為,他從來都不曾知道自己在追求的是什麼,從來也不曾認真問過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整個一生,他只是活在別人的期許和羨慕之中。所有他曾追求過的東西,都只是因為別人認為那些東西很體面、值得稱許或羨慕,沒有一樣是他自己要的。就像他的婚姻,不是因為兩人相愛,而是因為大家都認為他們兩人條件相當,非常體面。
      臥病以後,他那愛慕虛榮的太太和女兒從來不曾真正關心過他。其實,他也從來不曾關心過別人。醫生不在乎他的疼痛與憂慮,不把他當作一個有感覺有思想的人,只是機械化地用專業角度在處理他的身體。這就像他在法院一貫的風格,他只想從專業角度把所有的案件冷漠而優雅地處理掉,冷漠到近乎無情與殘酷。即使發現當事人有冤屈或不得已的苦衷,他還是硬著鐵石心腸依法辦事。他的同事沒有人同情他,反而整天在打聽他的空缺可以帶給哪些人升遷的機會,就如同他以往在類似情況下的一貫作風 。
      把他和家人聯結在一起的力量不是愛情與親情,而是虛榮心和一家人的面子;把他和同事連結在一起的,不是同事的情誼或關懷,而是社交的利益和人脈網絡的經營。沒有人是真心地活著,大家都只是活在別人的期許和羨慕裡!
看透一切,人生卻不能重新開始.
    當他看透了這一切,突然發現他從來不曾有過真心的喜悅和眼淚,不曾為自己的心願而生活、奮鬥,他的一生根本都是虛假的、空洞的、不值得的。他很想從頭來過,嘗試過一種更貼心、更真實的人生。但是,他已經是絕症的末期,沒有第二次的機會了!
    人生最可怕的,莫過於在人生已經不可能再重頭開始的時刻裡,卻對自己有過的一生感到後悔、不值得!那麼,人要怎麼活這一生,才會覺得值得呢?我們曾否認真地想過?
    所謂「贏得全世界而失去了自己」,正是伊凡•伊列區的寫照。但是,它卻也正是整個社會盲目地在追求的人生目標。親愛的兄姐,那你呢? (參閱網路文章編寫)

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光與暗

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現。(創1:3)
他命黑暗,就有黑暗;(詩105:28a)
聖經告訴我們光與暗都是上主所創造,且由他掌管,並存在於宇宙中。例如:上主帶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上主就展現對光、暗的主權,讓光、暗同時分列兩邊,「當時埃及營和以色列營中間有雲柱,一邊黑暗,一邊發光。終夜兩下不得相近。」(出14:20)另,詩人也如此對上主說:「我可以要求黑暗遮蔽我,或要求周圍的亮光變成黑暗;但對你來說,黑暗不算黑暗,黑夜跟白晝一樣光亮。黑暗和光明都是一樣。」(詩139:11.12)從此,我們知道,對上主而言,黑暗不會使他看不到真實。在上主眼中,光、暗都是一樣的清楚真實。
然,在光與暗之間,上帝稱「光」是好的(創1:4)而且「光」也是上帝的象徵。保羅說:「上帝是可受頌讚、獨一無二的全能者,萬王的王,萬主的主。惟有他是不朽不滅的。他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裏;沒有人見過他,也沒有人能看見他。」(提前6:15.16)先知以賽亞在預告未來的君王時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已經看見大光;以往住在死蔭之地的人現在有光照耀他們。」(賽9:2)直到當「光」降生時,他也自我形容說:「我是世界的光。」(約8:12)
那暗呢?聖經中如此記載:當上主要懲誡人們時,就會用黑暗來形容,例如:上主透過耶利米先知警告以色列民:「上主說:先知和祭司都不敬虔;我看見他們在聖殿裏做壞事。他們走的路又滑又暗;我要使他們絆跌滑倒。他們受懲罰的時候到了;我要降災難在他們身上。我一上主這樣宣佈了。」(耶3:11.12)另,詩人也稱:「愚昧人在黑暗中行。」(傳2:14)
因此在主耶穌向人們說:「我是世界的光」之後,亦隨即邀請人們要跟隨他,才能得著生命的光,也才不會走在黑暗中。(參約8:12)
如今,耶穌已向世人發出邀請:跟隨他,因他不希望我們像愚昧的人走在黑暗中,甚至被上主懲罰,他多麼盼望我們跟從他,讓光帶領我們,使我們能得著生命的光與祝福,然而你信這話嗎?
你若信,你想過要如何跟隨嗎?承如上週牧函提到猶太人在過年的最後一天必須點上蠟燭,以表示在未來的一年願意順服上帝之光的帶領。
然,順服!何謂順服呢?
基督已作榜樣。論到基督的順服:「他原有上帝的本質,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相反地,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他自甘卑微,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先知撒母耳也告訴我們「順從比祭物更好;聽命勝過獻上最好的羊。(撒上15:22)今天我們已不用獻祭,乃是靠主耶穌的恩典,因此我們的生命需要真光的引導,也需要順服聖靈的帶領,相信上主喜悅我們順服他,勝過憑己意服事。猶如使徒行傳記載的故事:腓利和衣索匹亞的太監。腓利即是順服聖靈的帶領,完成了一件超乎人所求所想的施洗旅途。(參徒8:26-40)
這也就是使徒彼得當時向初代的基督徒勉勵所說的:「你們是蒙揀選的種族,是王家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上帝選召你們離開黑暗,進入他輝煌的光明,來宣揚他奇妙的作為。」(彼前2:9)
因此,每位「光」的跟隨者,除了不讓自己的生命處在黑暗裡之外,還有另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要去宣揚「光」奇妙的作為,直到地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