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回家

牧函
李晶晶
親愛耶穌,我感謝祢來到這世界,給我昐望、給我一個永恆的家!
親愛天父,輕聲喚我回到祂面前,不再流浪、我看到了家的光!
回家~回家~ 回到永恆愛的家!喜樂充滿我的心,我不住讚美,
回家~回家~ 回到永恆愛的家!天父張開愛的雙臂,我一生屬於祢。
歌詞:回家/讚美之泉【從心合一】專輯
    小學時,最喜歡放學後在學校穿堂等媽媽來接我回家,因為可以坐在腳踏車後面抱著媽媽細細的腰、說著今天在學校發生的趣事和氣事,聽著媽媽哼著我聽不懂的歌,期待著冰箱裡爸爸早已泡好的果汁牛奶,還有…和弟妹搶看電視。
    有一天,回家後,發現果汁牛奶不見了,客廳倒是多了一對夫妻和一個小女孩。看著那對夫妻不停地比手畫腳,不一會兒,小女孩來告訴媽媽說:「爸爸媽媽要去工作了!」,那天開始,小雞(小女孩的小名)每餐都拿著碗和調羹來吃飯,原來,那是對啞巴夫妻帶著一個五歲女兒沒有地方住,媽媽接待他們來家裡住,白天夫妻倆到畫室工作,小女孩就留在家裡,媽媽告訴小女孩說:「以後這就是你的家喔!」,從此放學後,多一個搶看電視的人,但也多一個玩辦家家酒的人,我們也學了一點點手語。不知道過了多久,小雞一家人搬走了,臨走時送給了爸爸媽媽一幅畫和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謝謝您給我們一個家!
    之後,不知道為什麼,那個房間就開始有不同的「新家人」,在我記憶裡有段伯伯,是一個大陸老兵舉目無親,拎著一罐酒釀來,在我們家住了好長一段時間,後來搬到彰化榮民之家,媽媽還讓我們家的小白(小狼狗)陪他一起去,我們三個小孩哭了好幾天。還有兩個電話叔叔(已經不記得為什麼叫他們電話叔叔),是剛從南部北上找工作的年輕人,最喜歡吃媽媽煮的番茄炒蛋和紅燒獅子頭,離開時,只見兩個大男人不停的拭淚說:「李媽媽,我們會回來看你!」……。
    後來,我發現,原來不是只有我們三個小孩喜歡「回家」,好多人都喜歡「回我家」!長大後,聽著這些「回我家」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們說,我才知道原來他們喜歡的不只是我媽媽一雙巧手好廚藝,而是那溫暖拍肩打氣與擁抱的雙臂,得著的不只是有個地方遮風避雨,而是一個家的溫馨和相伴,是個重新出發的地方。
    最近,一位曾在我家住過兩次的家人結婚了,在他的結婚感恩禮拜中,大家都感動落淚了。媽媽說:「感謝上帝!給了他兩個家,一個天上永恆的家和一個地上愛的家!」。第一次他來住時才小學,因為父母離異不知何處是兒家,媽媽照顧他在家與弟弟同住,後來他離開,如同聖經所說的浪子生活一樣; 第二次再來住時已經是個大男生,一個走投無路的浪蕩子,但這一次不一樣,媽媽已經信主了,媽媽不只是讓他住在家裡,並且帶他到另一個家--「教會」,在那裡他找到真實的愛與永遠的「家」,在天父的家裡,他被接納、被愛、被管教、被教導、被等候、被期待著,以致能夠忍痛改變老我習慣、忍受昔日舊友毒友的痛毆,也定意不回頭,他有了新的生命和生活,有了新身分和未來。他說:謝謝阿姑(我的母親),多年來一直相信我,即使我騙了她,臨走時她總是說『你要乖喔!』,謝謝阿姑,給了我一個家,每天給我帶便當,讓我成為有家的人,更重要的是,感謝主,阿姑帶我去教會,讓我成為上帝的小孩,有永遠的盼望!
    親愛的弟兄姊妹,「回家」不是一個口號、不是宣道年會的標題而已,「回家」是我們基督徒的生命見證,因著耶穌基督的愛與恩典,我們悔改、回轉向神,成為上帝的兒女,領受新生命與永生的應許,並且,讓我們這些領受主恩「上帝家裡的人」能夠歡迎、接待、邀請還在「門外」的人,可以進前來。
    不過,有一事,我們要記得,保羅如此提醒我們: (提前1:15-16)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是的!親愛的兄姐,我們其實都是蒙主憐憫的罪人,是為要見證上帝的恩典,我們不是上帝家裡的「聖人」來檢視外面或裡面的「罪人」,我們需要在耶穌基督裡用愛與耐心,讓人可以在家裡經歷神、被愛、被接納、被期待、被相信、被改變。甚願在我們邀請福音朋友們「回家」時,沒有家人們「離家」,若偶有離家的人,親愛的朋友們、家人們,「回家吧!」,讓我們能夠看到基督的真光,不再流浪回到上帝的家,享受天父的愛與家人的愛,在磨擦中學會合一、在懷疑中學會相信、在拒絕中學會接納、在受傷中學會饒恕,在基督的愛與醫治中成為彼此可愛的家人。親愛的家人,讓我勇敢的邀請人「回家」,也勇敢地「留在家中」,我們就知道主恩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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