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7日 星期日

十字架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5/03/27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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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對我們來說至少有下列七個意義:
1.上帝對罪惡公義的審判 (詩98:9)

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對罪惡一定會有公義的審判。詩篇98:9說,因為他來, 要審判遍地.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 按公正審判萬民。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擔當了全世界的罪而接受上帝公義的審判。

2.上帝對罪人無限的愛疼 (羅5:8)

上帝雖然對罪惡要求公義的審判,但是祂又極為疼愛世上的罪人。因此,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 )。

3.耶穌受苦犧牲賜我救恩 (賽53:5)

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羔羊,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以賽亞書 53:5 )。這是何等大的救恩。
4.耶穌饒恕敵人留下榜樣 (路23:34)

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要斷氣之前,為那些將祂釘上十字架的人禱告。當下耶穌說,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路加 23:34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留下許多榜樣,彼得前書2:21-23說,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彼得前書 2:21-23)。

5.我相信接受此救贖宏恩 (弗1:7)

保羅在羅馬書10:10說,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也就是馬丁路德所強調 “因信稱義” 的真理。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以弗所書 1:7 )。

6.我效法基督而饒恕敵人 (西3:13)

饒恕是一個非常不容意學習的功課。主耶穌說,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馬太6:15)。馬太福音18:35也告訴我們,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保羅勸告歌羅西教會弟兄姊妹說,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 3:13 )。我們要求主幫助我們,真的能夠從我們心裡饒恕原諒那些得罪我們的人。

7.我被愛激勵獻上我餘生 (林後5:14-15)

十字架上所彰顯基督對我們蒙恩罪人的大愛成為一股巨大的力量,激勵我們從此不再只為自己活,而是願意為那位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哥林多後書 5:14-15 ) 保羅在羅馬書上勉勵我們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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