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唸臺大醫學院時來到和平教會,就我記憶所及,舊禮拜堂大門入口,有一個古色古香的奉獻箱。但我幾乎沒見看過任何人,將奉獻放入那個奉獻箱。印象中和平教會,一直都是在禮拜中使用奉獻袋,來收取會友的奉獻。我也從來沒有認真深入的去探討,關於使用奉獻袋或奉獻箱,這兩者的意義與差異。
2005年我們接受和平教會小會邀請,離開美國芝加哥台福教會,返回和平教會牧會。我發現,在第三堂禮拜,用奉獻袋收取會友奉獻時,投影片上會出現這些字:奉獻是基督徒感謝上帝恩典的一種回應,通過奉獻,我們回應上帝在生活中的引導、保守;回應上帝在主日禮拜中的同在;同時也回應主日所領受上帝話語的教導。若您是新來的朋友或仍不清楚奉獻意義的請無須奉獻。我感到規劃第三堂禮拜的同工,對於用奉獻袋收取會友的奉獻時,對於新來的朋友或是福音朋友,可能會感到壓力或對收取奉獻產生誤會,做了很貼心的說明與教導。
教堂改建時,為了考慮遷回新堂後,禮拜中若繼續使用奉獻袋收取奉獻,需要更多司獻同工,同時收取奉獻時間可能會延長,我在2012年8月5日第511次小會中提出是否在遷回新堂後,將奉獻袋改為奉獻箱收取奉獻。小會經過討論之後,決議維持奉獻袋收取奉獻。遷回新堂以後,負責安排司獻的執事在2013年1月13日第709次長執會中,再次提出是否考慮將奉獻袋改為奉獻箱収取奉獻。由於該案在小會已經討論並議決,因此,決議請小會就此案再議。
在小會與長執會的討論中,我發現大家對於奉獻袋與奉獻箱的使用,有各種不同的看法。因此,我特別向台灣神學院禮拜學蔡慈倫教授,新約神學鄧開福教授,教會歷史鄭仰恩教授請教,有關奉獻袋與奉獻箱的禮拜學、神學、與教會歷史學等相關的資訊。我將從三位教授所得到的資訊內容整理如下:
1.聖經中並無使用奉獻袋收取奉獻的記錄。舊約是把奉獻給耶和華的祭物獻在祭壇上面(代上16:40),或是納入耶和華殿中的府庫 (王上7:51)。新約中記載主耶穌誇讚一位寡婦將兩個小錢投入銀庫 (可12:41-44)。這可以視為奉獻箱的前身。
2.初代教會的禮拜程序中,並沒有收取金錢奉獻的項目。當代禮拜中的奉獻(Offering),是會友把家裡所預備的餅與葡萄酒,拿到神職人員面前,接受祝福後,作為聖餐使用。一直到十六世紀馬丁路德與加爾文宗教改革時,都還沒有在禮拜中使用奉獻袋,收取金錢奉獻的記錄。使用奉獻袋收取金錢奉獻從何時何地開始,目前找不到歷史記錄。
3.根據鄧開福牧師的觀察,歐洲大陸的教會大多數使用奉獻箱,英國教會有使用奉獻袋,非洲的教會則是在禮拜中,會友排隊唱歌跳舞,到講台前面奉獻。
4.三位教授都建議,各教會可以視情況,決定採取奉獻袋或奉獻箱來收取會友的奉獻。
2013年2月3日第517次小會中,我將請教神學院三位教授所得的資訊向小會員報告,小會經過更詳細討論之後,議決將此案交給下次長執會討論議決。2013年3月10日第710次長執會中,很多位長執就奉獻袋與奉獻箱的比較與利弊發表意見。最後經由不記名投票,長執會以些微票數差異決議,將奉獻袋改為奉獻箱收取奉獻。同時,由各委員會推派代表,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研擬由奉獻袋改為奉獻箱之配套措施與時程,提下次長執會報告並議決。
法國改革宗教會有一句有名的格言:Ecclesia reformata, semper reformanda。翻成中文是改革宗教會永遠在被改革中。當我們教會面臨從奉獻袋改為奉獻箱的改變時,求上帝帶領我們,讓我們大家能夠再一次認真,並深入思想有關奉獻的意義,並且讓我們都能夠,從單一金錢的奉獻轉為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1-2)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奉獻袋與奉獻箱(Offering Bag and 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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