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於2006.08.06
作者:歐又如 牧師
聖經的教訓若要全然實踐出來,是非常挑戰人性的。
天父及主耶穌以愛為出發點,為了拯救世人免於沈淪不受罪縛,天父甘願把獨生愛子送給世人,而耶穌甘願把自己掛上十字架。因此,由天父和耶穌的榜樣,可以瞭解聖經的教訓在應用部分是強調:先給後取,先捨再得;甚或是,捨而不得,付出而不求回報。
但人性是貪心、小氣和小信的。若非計算清楚、報酬準確,要從我們的口袋中、時間裡、生命中……拿出來給人、給神,常有剜肉之痛。
因為,一給自己就減少了,這是多麼簡易的算術﹗
所以,獻身者─令人敬佩!(他竟然不為自己的前途,財名著想。)
宣教者─令人肅然!(他竟然連身份、生命都不要了!)
捐獻者─令人吃驚!(他有否為自己留後路?)
從「給」可以查究我們在信仰實踐上的高度、氣度和深度吧!耶穌當年在野地講道,天色已晚,眾人無處覓食,主和門徒共同呼籲眾人,將所攜帶的食物互相分享,卻只有一孩童拿出了屬於他的一份口糧─五條小魚乾、兩塊餅乾,之後,門徒將零碎(食餘)收拾,卻裝滿了十二個籃子,當時在場的,除了婦女與小孩,光是男性就有五千人!(太十四:12-21)
這是否說明了這一大群人,許多人是備有「乾糧」的,只是他們「不願意」或「不敢」率先拿出來給眾人,深怕最終餓著了自己。光一口飯、些許糧、少數時間給人、給神,都這麼難了。更何況是金錢、時間、專長、生命!
耶穌就是挑戰我們的人性!信仰就是在實踐中經驗聖經的法則大於世界的法則。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十一:24-25)
2006年8月6日 星期日
給 -- 歐又如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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