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於2006/09/0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嫉妒是在早期教會歷史中發展出來的所謂 “七宗罪” (seven deadly sins) [淫蕩(lust)、貪食(gluttony)、貪婪(greed)、懶散(sloth)、暴怒(wrath)、嫉妒(envy)、傲慢(pride)] 中最受苦的罪。因為其他的罪至少也可以享受少許的 “罪中之樂”,只有嫉妒是毫無快樂可言。
嫉妒這個字在所有的文化與語言中都可以找到,可見這是所有人類所共同擁有的人格特質。嫉妒這個字在不同語言中的含意卻不完全相同。舊約希伯來文是 )nq (qana) (民5:14),新約希臘文則是zhlo/w (zeloo) (林前13:4)。不管是希伯來文或是希臘文,它的含意都是比較廣泛而模糊的。英文的嫉妒則有比較清楚的區分為 envy 與 jealousy 兩種不同的意思。為了將這兩者的不同含意表達出來,我嘗試用羨妒來表達envy,用疑忌來表達jealousy。德文是用eifersucht 來表達疑忌 (jealousy),但是德文將羨妒 (envy) 更進一步再區分為兩個字,Neid 是打翻醋桶,Schadenfreude則是幸災樂禍。
羨妒(envy)與疑忌(jealousy)的出發點其實都是良好的。羨妒的出發點是羨慕(admire)一個自己所缺乏的擁有 (容貌、財富、名聲、地位、愛情、美德等等),如果因此而產生見賢思齊或是努力學習的動機與動力,則是很好的。但是如果只注目在別人所擁有的好處,卻完全無視於自己所擁有的優點,就會逐漸的失去知足感恩的心,而且在這種競爭性比較 (competitive comparison)下喪失自尊心而變得自卑,這時候被羨慕的對象如果是與自己本來是同儕或是很接近的同伴,更會產生一種“不公平”的憤怒。這種憤怒就會帶來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的心態,甚至會向對方施以冷嘲熱諷、造謠讒謗、設陷傷害等等惡行。聖經中充滿許多這樣的例子。像該隱對亞伯(創4:5)、拉結對利亞(創30:1)、約瑟的哥哥們對約瑟(徒7:9)、掃羅對大衛(撒上18:8)、祭司長對耶穌(可15:10)、猶太人對保羅(徒17:5)都是因為嫉妒而帶來傷害對方的行動。
疑忌(jealousy)的出發點是一種完全獻身與合一的愛 (dedicating and unifying love),這種獻身與合一的愛是排他性 (exclusive) 而且很強烈的愛。Jealousy 的字源是法文的 jalousie,拉丁文的zelosus,以及希臘文的zeloo。這個字根所演變出來的另一個英文為zeal,就是很熱切的感情。這種熱切且完全相互歸屬的合一愛情是不容許任何第三者來介入或破壞的。聖經雅歌甚至用“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歌8:6) 這麼強烈的字眼來表達。死亡與陰間對於屬於它的人是絕對不會讓他離開的。但是這種合一的愛有時候也會遭受到外來者的挑戰,當一個人發現有第三者對自己所愛的對象發出吸引的情況,對自己的吸引力以及所愛對象對自己獻身忠誠度的信心就會遭受嚴厲的挑戰。一旦對彼此間完全獻身與歸屬的愛情產生懷疑,疑忌(jealousy)的破壞性機轉就會啟動,而且會快速惡化且會有很劇烈的反應。傷害最深的對象往往不是這位想像中或實際上存在的所謂第三者,卻是自己所熱愛的對象。在控告對方出賣與叛離 (betrayal and dsertion)的暴怒中常會不顧一切置對方於死地。這種案件在凶殺案案中佔相當高的百分比。
求主保守我們,在欽羡上帝賜給別人的美善時不要陷入羨妒 (envy) 的坑洞,在享受上帝賜給我們的合一愛情時不要踏上疑忌 (jealousy) 的地雷。
2006年9月3日 星期日
嫉妒 -- 蔡茂堂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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