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7日 星期日

上帝的翅膀 -- 黃雅慧 神學生

寫作於2008.04.27
作者:黃雅慧神學生

@n"K(kanaph)在希伯來文中,有多種不同的用法,除了翅膀是最主要的用法,還包括角落(corners)、極點(ends)、衣襟(skirt)、羽毛、有翅膀的和自我隱藏的使用。

舊約中使用翅膀的概念,在文學的形式主要用法是比喻和象徵。翅膀的功能從描述性的定義可以解釋為提供鳥類飛行的特有結構,翅膀上覆蓋羽毛。羽毛決定翅膀的形狀和飛行動力的推進,具有保暖和保護的功能。文學形式借用翅膀飛行、保暖和保護的功能,象徵上帝的能力,同時可以進行保護、也可以施行公義。從舊約有關於神翅膀概念的所有經文中,大致可以整理出以下三個神的翅膀的概念:

1.神的彰顯與同在:上帝吩咐摩西,建造施恩座在兩個基路伯的中間。基路伯的兩個翅膀高張,要遮掩施恩座,這就是上帝要和摩西說話會面的地方(出25:22),象徵上帝的彰顯和臨在。施恩座放置於約櫃之上,約櫃行在以色列百姓的前方,帶領百姓出埃及進入曠野中的道路,凡是約櫃所在的位置(民9:15),就代表上帝與以色列百姓同在。除施恩座之外,上帝也乘坐基路伯,在風的翅膀上顯現(撒下22:11、詩18:10、104:3),為要施行拯救的計畫。當大衛脫離掃羅的逼害,以及大敗非利士人獲得勝利時,大衛用詩歌讚美上帝,如同坐在基路伯上的拯救。從族長時期,到王國時期,上帝在天使的翅膀中顯現,為要拯救。當猶大王國面臨危難時,上帝呼召以賽亞,宣告同在的應許(賽8:8)。直到被擄時期,上帝藉著異象,讓先知以西結用比喻斥責、警告以色列百姓。如果他們仍然一昧地繼續犯罪,在基路伯翅膀中的上帝的榮耀將離開他們(結11:22),並且施行審判。

2.神的保護和醫治:上帝揀選以色列百姓成為祂的選民,並且和他們立約,給予他們土地和後裔的祝福。當以色列百姓在埃及受法老王的奴役時,上帝呼召摩西帶領百姓離開埃及。在出埃及的事件中,上帝扮演了保護者的角色,如同老鷹將以色列百姓背在翅膀上,目的是要百姓守約,並且恢復聖潔子民的身份(出19:4-5、32:11)。上帝在舊約中,面對以色列百姓的悖逆,卻一再不斷地重複扮演保護和醫治的角色,如同雀鳥張開翅膀保護雛鳥(賽31:5),如同將人包覆在衣襟中得到保守(結5:3),又如陽光帶來的光芒照耀醫治全地(瑪4:2)。保護和醫治表現出上帝一再給予以色列百姓犯罪後回轉的機會。

3.神的公義和審判:以色列百姓面對環境的壓迫,在迦南地四周環視的仇敵之中,得到上帝保護的應許。神的翅膀揮動,如同大地震動,就像是對列國的攻擊,帶來公義的審判和懲罰(耶48:40、49:22)。

透過象徵和比喻,神的翅膀表示神的同在、保護和公義。從上帝和亞伯拉罕立約,要使他成為多國之父(創17:4)開始;到雅各在上帝的賜福下,改名以色列(創35:10)。整個以色列民族後續發展的過程,就是上帝立約施行拯救的歷史。儘管以色列百姓多次行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儘管多次上帝也借外邦的手審判以色列,上帝仍然以立約的子民看待以色列。使得以色列成為上帝的選民,這個身份從未改變。

2008年4月20日 星期日

作主門徒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4/20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根據馬太福音第四章12-17節的記載,耶穌是在聽見施洗約翰被補下監之後,就從猶太地退到加利利去。或許有人會認為耶穌是識時務者為俊傑,暫時避避風頭,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或許有人會認為耶穌是清楚知道這不是他應該犧牲生命的時刻 (參閱約7:6)。但是根據馬太福音作者的詮釋,耶穌從猶太地退往加利利,並不是貪生怕死,而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9:1-2) 耶穌的父親約瑟選擇在拿撒勒落腳成家 (太2:23),因此,拿撒勒成為耶穌長大的家鄉,耶穌也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拿撒勒小城是屬於西布倫族的範圍。但是耶穌在離開猶太地之後,沒有選擇加利利的政治大城提比哩亞 (Tiberias),卻決定從拿西布倫的拿撒勒小城遷往位於拿弗他利族範圍內的海港小鎮迦百農 (太4:13)。耶穌沒有去結交當代的權貴菁英,卻到加利利海邊去呼召四位忙著撒網或補網的漁夫。這些漁夫的職業在當代是被社會所輕視排斥的行業。當耶穌呼召他們的時候,他們正忙著自己手邊的謀生工作。當代的猶太拉比是在家裡等待有心向學的門徒前去叩頭拜師,請求拉比收為入門弟子,好從拉比學得一身學問與品格。耶穌的門徒卻是由耶穌主動的去尋找與邀請,並且耶穌所尋找的是當代社會的中下層藍領工作社會邊緣人。

如果我們只讀馬太福音第四章的記載,我們會以為耶穌是一位深具個人魅力的領袖,只有說一句「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4:19) 這兩對單純的漁夫兄弟就捨船別父,全心全意的跟從耶穌。但是當我們再對照去唸其他四福音的記載時,我們就會發現,實際的情況可能並不是這麼簡單。根據約翰福音第一章的記載,施洗約翰不只在約旦河為耶穌施洗,並且親身看見了聖靈降臨在耶穌身上,因而確認這位接受他施洗的耶穌就是猶太人等待已久的彌賽亞 (約1:32-34)。約翰同時把他兩位心愛的門徒轉介去跟從耶穌,其中一位叫做安得烈。他跑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的哥哥西門,並且帶領西門去見耶穌,而耶穌也給西門取了一個新的名字,叫做磯法 (翻譯出來就是彼得) (約1:40-42)。然後,彼得又回去捕魚了。在馬太第四章,我們看到耶穌又親自來呼召彼得,彼得也將手邊的漁網放下,跟從了耶穌 (太4:20)。但是不久,他們又都回去捕魚了。到了路加第五章,我們看見彼得與同夥前一夜沒捕到魚,隔天,耶穌來向他借用他的魚船作為臨時佈道所的講台。在講完道之後,耶穌叫彼得在大白天又開船到水深之處下網。彼得心不甘情不願的勉強撒網,那裡知道,卻網到一大群魚,叫了雅各與約翰的另一艘船來幫忙,才好不容易把這一網魚拉上岸。彼得的反應卻不是捕一大堆魚的歡樂,而是到耶穌面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彼得自形慚穢而求主離開他。但是耶穌卻再一次的呼召他來跟從 (路5:1-11)。最後一次,當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之後,彼得又帶領那一小群漁夫門徒們再度出海,重操舊業。奈何這次一樣手氣不順,一夜無獲。天將明時,他們拖著疲憊的身體與空空的漁船返航途中,卻看到復活的主站在岸邊。主耶穌再一次教他們如何下網打魚,再一次讓他們捕獲滿網的大魚。主耶穌還親自為他們預備炭烤的餅與魚作為早餐。早餐之後,主耶穌再一次呼召彼得來跟從他 (約21:1-22)。

我們從彼得作主門徒的經歷學習到一個很寶貴的屬靈功課。我們能夠作主的門徒完全是出於主的恩典。是主耶穌主動的把我們從自己忙碌的工作中呼召出來,是主耶穌給我們一個新的名字與期盼,是主耶穌幫助我們發現自己的罪惡,是主耶穌赦免我們的軟弱跌倒,並且再一次呼召我們來跟從他,我們才能繼續作主的門徒,感謝讚美主。

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領人歸主兩里路 (Two Mile Evangelism)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4/1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傳統上在傳福音領人歸主的過程中,都會強調要先成為主耶穌基督的見證人 (是見證 Being Witness),[生活型態佈道法 Lifestyle Evangelism]。然後尋找適當的管道,與福音朋友建立真誠的友誼關係 [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當對方向你表達對於福音的興趣與問題時 [積極被動佈道法 Active Passive Evangelism],就要把握機會,向他分享你如何相信耶穌的故事 (作見證 Bear Witness)。當他願意聽福音的信息時,就要存溫柔敬畏的態度,針對他個人的問題,採用合適的方法 [個人談道佈道法 Personal Evangelism]。並且順著聖靈在對方心裡的動工而帶領對方作決志禱告。這是領人歸主的第一里路。

當我們帶領一個福音朋友作完決志禱告之後,就要安排機會讓他能夠公開告白他的信仰,並且受洗歸入三一真神名下,加入一個地方教會,成為屬靈家庭的一員。陪伴他建立每天靈修親近主的好習慣。鼓勵他加入一個屬靈的小組或團契,好讓他在其中學習如何落實彼此相愛與愛鄰如己的功課。幫他尋找合適的主日學或神學院延伸班課程,讓他在真道上得到栽培與造就。同時也要開始鼓勵他在日常生活上成為主的見證人,積極尋找他的福音朋友,開始學習如何領人歸主的第一里路。從帶領福音朋友決志信主一直到他也開始去領人歸主的過程是福音夥伴領人歸主的第二里路。

恩格爾先生將這個領人歸主的兩里路過程畫成下列的圖表,就稱為恩格爾量表。
 

三一真神 福音夥伴 恩格爾量表 福音朋友

預定救恩 請差遣我 -8 罪惡過犯

普遍啟示 生命交會 -7 觀察揣摩

佳美腳蹤 -6 吸引羨慕

知心良友 -5 切身需求

舉目看田 -4 時機成熟

愛心實話 -3 真正需求

特殊啟示 作主見證 -2 渴望探詢

勉勵陪伴 -1 悔改認罪

因信稱義 幫助決志 0 信靠基督 關鍵抉擇

帶領受洗 1 冷靜沉澱

教會小組 2 彼此相愛

教導遵守 3 真道造就

更新成聖 忍耐等候 4 長成身量

善行榜樣 5 效法學習

帶領門徒 6 親近跟隨

施恩保守 培育領袖 7 接受託付

差遣祝福 8 拓展國度

直到地極

永遠榮耀

 

 

2008年4月6日 星期日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 -- 蔡茂堂 牧師

寫作於2008/04/0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當人類遭遇到暴力逼迫的情況之下,會有三種不同的反應。第一種是以暴制暴,這種反應可以用拉麥作為代表。拉麥曾經向他的兩個妻子吟唱一首自誇的詩歌: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創4:23-24)。拉麥深信,在這個罪惡充斥的世界,唯有鍛鍊自己的身體、學習高強的武藝,才能夠在遭遇到別人的暴力逼迫時,挺身自衛 (self defense)。拉麥也相信,這種自衛性的暴力是公義的,如果因為惱羞成怒就殺人的該隱能夠得到耶和華七倍報應的保護,那麼我是因為遭遇暴力攻擊而自衛殺人或傷人,應當受到耶和華七十七倍報應的保護。這種以暴制暴的倫理觀念,被稱為公義戰爭論 (Just War Theory)。 

主張以暴制暴的公義戰爭論學者包括西賽羅 (Cicero)、奧古斯汀 (Augustine)、阿奎納 (Aquinas)、格羅丟 (Grotius) 等人。他們討論到三大議題:發動戰爭的公義 (jus ad bellum)、戰爭中的公義 (jus in bello)、以及戰爭後的公義 (jus post bellum)。戰爭必須是用盡其他方法之後的最後手段。戰爭必須避免傷及無辜百姓。戰後必須幫助戰敗方復原等等。

第二種反應是逆來順受,這種反應可以用以撒為代表。創世記26章我們看到以撒為了他的牲畜群在基拉耳挖了一口水井,但是立刻受到當地人的欺壓,以撒就讓步將那口井送給他們,另遷他處,又挖了一口水井,又再度遭遇到相同的悲慘命運,以撒又默然無聲地讓步遷徙,一直到以撒挖第三口井時,才總算得到了和平。以撒相信與人和睦相處是最重要的倫理原則。以撒選擇自己吃虧忍讓,不計代價地保持與別人的和平關係。這種和平至上的倫理觀念,可以稱為和平主義 (Pacifism)。

主張和平至上的學者包括:瑪哈維拉 (Mahavira)、威廉賓 (William Penn)、波讚諾 (Bolzano)、托爾斯泰 (Tolstoy) 等人。和平主義者有的是根據義務論 (deontology) 主張任何的暴力 (violence) 基本上都是不道德的;有的是根據功利論 (utilitarianism) 而強調戰爭常常是得不償失,兩敗俱傷,我們應該可以找出比戰爭更好的方法來處理人際間之爭議。 

第三種反應是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這種反應可以用埃及的接生婆為代表。當以色列民下埃及約四百年之後,生養眾多,逐漸強盛,引起當朝掌權的埃及王法老的擔心與害怕,於是下達一道讓以色列人斷子絕孫的命令,就是命令所有的助產士必須殺死所有的以色列男嬰。這兩位助產士弗拉與普阿,因為敬畏耶和華,而讓以色列男嬰得以存留(出1:15-17)。他們並沒有因為法老的殘暴命令而揭竿起義,革命抗暴,但是他們卻因為良心與信仰的緣故而私下違抗,並且願意為此付上代價。這種行為被稱為公民違命 (Civil Disobedience)或是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

主張非暴力抗拒的學者包括:隆哥麥 (Rongomai)、甘地 (Gandhi)、梭羅 (Thoreau)、金恩 (Martin Luther King) 等人。這些學者既唾棄鷹派的公義戰爭論,他們也不贊成鴿派的和平主義。他們認為絕對和平主義者無法讓暴力壓迫者發現自己的錯誤而改變,甚至會讓暴力壓迫者為所欲為而產生對暴力可以達到自己目標的有效手段,讓暴力壓迫更為長久擴散。公義戰爭論者的目標雖然是盼望能夠用戰爭來消弭戰爭,但是其背後還是相信暴力是唯一有效解決爭議的手段。在還沒有消弭暴力壓迫之前,自己就先被對方同化,也成為暴力壓迫者。唯有採取非暴力抗拒的方法讓暴力壓迫者無法得逞的情況之下,才有機會讓暴力壓迫者放棄無效的行為,世界才能達到真正的和平。

主耶穌在聖經的教導常常被傳統的聖經學者詮釋為鴿派的和平主義者。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39節所教導的:不要與惡人作對。還有在客西馬尼園被補時對彼得所說的: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然後就毫不抵抗的從容赴義常常被引用來支持耶穌是和平主義者的論點。但是近代的聖經學者,像在奧本神學院的釋經學教授 (Auburn Theological Seminary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Professor) 瓦特溫克 (Walter Wink) 就強力反駁傳統的詮釋而提出強而有力的論點,主張耶穌應該是一位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 的推動者。